保监会6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设立控制委员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穿透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行为与底层基础资产等举措,加强关联交易的监管力度。
关联交易,一直是保监会防控风险的重点领域。与此前着力“信息披露”不同,保监会此次发文聚焦强化内控,旨在由保险公司内部架起隔绝利益输送的“篱笆”。
针对当前关联交易管理中存在的关联关系难以识别、交易结构复杂多变、关键环节审核责任不清晰等乱象,《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指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
一些层层嵌套的保险信托计划,往往极易成为违规关联交易滋生的“灰色地带”。对此,《通知》强调穿透监管原则。从严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采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追溯穿透至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实际权益持有人,下溯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包含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方资产,并且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所形成的关联方(已受所在金融行业监管的机构除外)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也纳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