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在此前的报道中曾经提到,江北一家楼盘为了避开摇号,将首付比例提至八成,导致意向客户数量的减少,这也被视为“破解”公证机构摇号售房的方法之一,相关部门对此持何种态度呢?
记者昨天采访了相关人士,对于抬高首付比例的做法,该人士指出,作为主管部门也比较无奈,毕竟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无法指定开发商的销售策略,目前能做到的是最大限度维护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记者追问道,以河西为例,房源明显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假设开发商从首付八成抬高至要求一次性付款,导致客源量骤减至低于房源的数量,于是不必进行公证机构摇号售房。
但是,对于这些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该如何判断其是否真的一次性付款呢?如果这只是开发商照顾“关系户”的手段,主管部门如何监督并查处呢?在采访中,上述疑问并没有得到答案。
另外,开发商在领取销售许可后,可不可以保留一部分房源,分给“关系户”呢?对于这一点,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开发商在领取预售证后,应拿出所有房源进行销售,并接受房管部门监督,同时不得无理由拒绝意向购房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