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转让协议下,阳光100于重庆阳光壹佰的18.5亿元贷款将转至全资附属公司,年期为一年,年利率9%。且该等贷款项下的债务继续由重庆阳光壹佰承担。
深圳前海航母投资进一步同意于该等贷款期限届满前,须受让卖方的该等贷款或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或安排其他债务重组,以便卖方悉数收到该等贷款的未偿还金额及产生的应计利息。
如深圳前海航母投资未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该等贷款的债务重组,其需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受让卖方的该等贷款未偿还的馀额。
此次交易完成后,重庆阳光壹佰不再为阳光100附属公司。
阳光100表示,出售重庆阳光壹佰80%股权,可以调整公司的土地储备结构,同时改善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持续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此外,是次出售阳光100将录得股权转让事项现金流入约15.4亿元,这将会增强其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