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美国政府高级官员12日表示,美国总统特朗普将于美国东部时间8月14日签署备忘录,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决定是否展开对所谓“中国贸易行为”的调查。该调查将会依据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开展,重点对中国涉嫌违反美国知识产权和强制美国企业进行技术转让的指控展开调查。
在美方举行的电话吹风会上,来自白宫贸易和制造业政策办公室、白宫国际经济咨询委员会、美国贸易政策代表办公室等美方政府人员宣布了上述消息。据悉,一旦美方决定发起调查,将首先与中方进行磋商,调查程序可能长达一年。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将会负责开展此次调查。在被问及调查结束后美国究竟可能出台何种制裁措施时,美国官员表示谈论这一问题“为时尚早”。
对于美方是否展开对所谓“中国贸易行为”的调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是否”存在三种可能,包括撤回、立即执行、缓期执行。目前来看,撤回可能性不大,立即执行对美方损失比较大,不利于美国经济发展。美方这么做更大可能是为了增加威慑力。
“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简称,它要求美国总统对外国“实施不公正、不合理的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执行不公正、不合理、歧视性的规定、政策或做法,加重美国商业负担或限制美国商业”的,应采取“所有适当并且可行的行动”,消除这些对美国经济贸易不利的因素,以实现美国的利益。
根据“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首先寻求与外国政府协商,以贸易补偿或消除贸易壁垒的形式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美国可以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比如征收额外的关税、费用和对进口的限制。
白明指出,如果为了减小贸易逆差把现在的蛋糕变小,美国企业就要放弃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所以美国在选择工具的时候一定会仔细权衡。同时,中国也应做好各方面的预案,据理力争,积极应对,维护自身的权益。白明指出,美国为争夺更多话语权,会反反复复变化态度。
对于美方可能启动“301调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早前表示,任何世贸组织成员采取的贸易措施,都应该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他还强调,中美经贸关系是中美双边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利共赢的,两国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据了解,美国上一次大规模使用“301调查”还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美日贸易纠纷期间。由于这一调查由美国自身发起、调查、裁决、执行,因此具有极强的单边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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