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海南基础教育植入“优质基因”,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并在用地、资金补助、编制保障、自主办学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其中贫困市县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最高奖补1800万元。
根据“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目标,在“十三五”期间,海南每个市县至少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成1所优质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优质完全小学和1所优质幼儿园。
实施意见为该项工作提出了各项政策支持:在资金补助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按属地原则,所需经费主要由市县承担。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省级财政按非贫困市县最高1300万元、贫困市县最高1800万元额度对引进工作进行奖补。
在用地方面,引进的优质教育资源新办学校,应纳入各市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编制保障方面,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海南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合作学校的实际办学规模,合理核定公办合作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合作学校承担的校长、教师培训职能,在统筹分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予以适当倾斜。实施意见明确校长自主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