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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平均工资数据公布 官方解读为何个人感受不一致

时间:2017-06-15 13: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量:

社会 民生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6年全国平均工资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比上年增长8.9%;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833元,比上年增长8.2%。但也有不少人感觉自己的收入低于平均工资,并引发“你拖平均工资的后腿了吗”之类的吐槽。

  从“十一五”规划开局的2006年至“十三五”规划开局的2016年,11年来我国的平均工资总体增长情况如何?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专访了国内劳资问题资深专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请他从专业角度解读近年来我国平均工资的变动情况。

  2016年IT业平均工资首超金融业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询近年的数据了解到,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相比2015年的62029元,增加了5540元,增长率为8.9%。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表现也很抢眼,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833元,相比2015年的39589元,增加了3244元,增长率为8.2%,略低于非私营单位的增长率。

  平均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密不可分。苏海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2016年我国GDP维持了6.7%的增速,经济增长态势总体上比较平稳。在此基础上,平均工资自然水涨船高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在此前提下,各地大都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北京,201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400元,经过连续3年提高后,2016年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达到了1890元,3年间提高了490元。

  不仅北京,2016年,全国至少有9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0.7%。不少省份还调整了企业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从政策上保证低收入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或都能有所增加。

  平均工资增长这份功劳,有相当大一部分要归功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不仅保障了平均工资持续增长,还促使去年平均工资的增速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从全国范围看,IT业平均工资水平首次超过金融业,在各行业门类中排名首位。数据显示,2016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平均工资为122478元,而金融业年平均工资为117418元。

  这是近年来IT业平均工资首次超过金融业拔得头筹。苏海南认为:“这些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水平达到第一位,是一个很好的导向,表明创新创造行业企业的效益提高,同时中央强调的实施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正逐步落实。金融业的收入由一直高居榜首降到第二位,也是一个好势头。虚拟经济行业的工资本身就不应该太高,现在由第一位降为第二位,也是我国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一个好的走向。”

  信息、环境、教育和文卫体娱等行业增速高于平均水平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蓬勃发展,相关行业工资增幅也大多高于平均增幅。数据显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9.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9.7%,教育业增长11.9%,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增长11.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9.8%,均超过8.9%的平均增幅。

  这些行业工资的较大幅度增加,跟去年中央密集出台的一系列增加收入的政策密切相关。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接连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医药卫生行业的公立医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包括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和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探索推进相关改革,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获得合法收入。

  “这些相关政策对医生、教师、科研人员等人群的收入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行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增长,体现了中央关于激活重要群体的活力、增加重要群体收入的政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苏海南分析说。

  官方解读“为何个人感受与数据不一致”

  尽管包括现代服务业在内的多个行业工资得到了一定幅度的提高,不少群体的工资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但还有一部分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群体。于是,这些网友感叹说“自己又拖后腿了”。

  对于网友们吐槽的“个人感受与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这次官方也给出了回应。

  北京市统计局在解读中指出,平均工资包括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但是对劳动者而言,工资的概念往往是税后工资、实发工资,因此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与个人感受存在差异。

  北京市统计局还表示,平均工资数据分别反映的是全市城镇非私营、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水平,由于行业、隶属关系、单位性质、经济效益及个人所在的岗位不同等诸多因素,工资水平客观上存在差异。所以,每个人对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的感受也不尽相同。

  重庆市统计局解读称,各类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市或某一类单位、某个行业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对个人而言,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会因所属单位的行业、地区、性质、企业效益及个人所在岗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

  官方的释疑,主要是说平均数难以全面反映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工资水平情况,多数人处于“拖后腿”的状态中。事实上,即便用税前工资进行计算,很多人依旧达不到平均水平。学者又是如何看待“拖后腿”这个问题呢?

  “这是由我国工资分配格局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所致,目前我国的工资分配是一个金字塔形格局,上面人较少,中间的人也不多,低于平均工资水平的人多。”苏海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我国地域辽阔,行业众多,各地区、各行业收入差异较大,“例如金融机构的普通职工年收入轻松达到20万元,而很多行业的职工年收入不到5万元,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所以会有一部分劳动者说自己拖了后腿,这也是这种结构性矛盾的具体表现。”

  鉴于平均数难以全面反映各类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苏海南建议:“在公布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可以公布各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工资的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这样能更全面反映实际情况,大家也能准确找到自己的位置。”

  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20856元,2016年则为67569元,11年间增加了46713元,平均工资增长了2.2倍。

  不仅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从有数据统计的2008年开始,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从17072元增加到2016年的42833元,9年间平均工资增加了25761元,增长了1.5倍。

  从年增加额分析,从2006年到2016年,无论是非私营单位还是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并不是一以贯之地呈逐年扩大趋势,而是呈波浪式上升,在个别年份有起伏。

  比如,2009年的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是3346元,相比2008年的4177元,下降了831元;2011年该数据达到阶段性峰值,为5260元,之后的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3年略微下降,2015年又达到了5669元的另一个峰值。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这一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达到2006年以来最大值,为5669元,增长率为10.1%。但是,这一年的GDP增速仅为6.9%,出现了平均工资增速快于经济增速的现象。

  在苏海南看来,2015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之所以最高,主要得益于2014年12月中央定调经济结构调整,调结构推动部分行业企业效益提升、深化薪酬改革,以及当年机关事业单位因养老金制度并轨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国家调节收入差距的大背景也为提高平均工资提供了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年份是2009年。这一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为3346元,是2006年以来的最低;不仅如此,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在2009年也是最低值,为1127元。

  “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这一年很多行业的生产都受到影响,导致工资的增长速度减慢。2008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还是16.9%,但到2009年就陡转直下,仅为11.6%了。”苏海南说。

  非私营单位工资明显高于私营单位,后者仅为前者63.4%

  “十一五”以来,私营单位工资水平与非私营单位一直存在较大差距。

  从工资水平看,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833元,仅相当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63.4%,二者之间差距明显。

  从增长幅度看,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2015年增长8.2%,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0.7个百分点,但比2015年1.3个百分点的差距有所缩小。

  除工资增幅外,从平均工资水平看,不仅2016年,从可统计的2008年到2016年9年间,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无一例外均高于私营单位。

  对于两者工资水平差距较大的原因,苏海南给出了解释:“主要是非私营单位包括了特大型、大中型央企和地方大中型国企、外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中,大中型企业居多,这些企业因投资较多、生产经营环境等相对较好,人力资源素质也较高,因而劳动生产率比较高,其工资水平相应也比较高。而私营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于非私营企业,再加上私营企业大都没有完全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劳动者议价能力也不强,导致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前者。长此以往,这种工资结构差异不利于非公经济的发展,不利于更好地体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

  要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苏海南建议:“接下来要进一步改善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促进提高私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在这个基础上,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等措施,逐步健全私营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地提高私营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使他们的工资水平与非私营单位的不合理落差能够逐步得到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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