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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披露“典型”案例 严查严打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

时间:2017-06-17 16:16 来源:金融时报 浏览量:

保监会 香港保险产品 财富投资

   6月16日,保监会在官网披露了两起境内机构非法代理保险产品的典型案例。

  “深圳市××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微信公众号“××财富”宣称,可结合信托、私人银行、香港保险、国际债券等,以国际的视野为客户配置资产,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该微信公众号主要宣传介绍香港保险产品,邀请客户“一起去香港买保单”。同时,推介“购买保单有优惠、累积积分兑换增值”活动等。经查,该经营主体数次非法招揽内地消费者赴香港购买保单。相关材料显示,2015年2月,“××财富高级理财师”曾带领16名客户赴港完成了16份保单。该微信公众号还以“3月首发HK签单活动收获满满”及“8月第二批赴港签约客户完美收官”等为题,配发多幅活动照片,宣传“保单签约团”赴港相关活动。目前,微信公众号“××财富”已被依法关闭。

  “深圳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保×财富”“港险××”“港保××”推荐销售香港保险公司产品。其网站自称“香港保险私人订制专家”,为内地消费者提供香港保险购买、代理、订制及售后等服务,并声称“截至2017年2月,累计服务内地去香港投保客户人数上万人”;其微信公众号则宣称“专注提供香港保险服务5年,已服务近8000多名客户”。经查,该公司根本不具备境内从事保险中介业务资质,却在其网页、微信公众号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声称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保险经纪和代理业务,并且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宣传推荐香港保险产品。目前,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已被依法关闭。

  去年年底,保监会在上海、广东、深圳等10个省市开展打击非法销售、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行为专项行动,上述两家公司就是在此次行动中被查处。短短半年时间,已有1家公司被注销,35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被关闭,27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采取整改措施。

  线上调查、线下走访,寻求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支持,保监会下大力气严打境内机构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行为,旨在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保险意识增强,部分内地居民开始赴港购买保险产品。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香港地区保险业向内地访客所发出的新保单保费为489亿港元,占其个人业务总新保单保费(1323亿港元)的37%。

  内地居民赴香港购买保险存在风险。记者在互联网搜索引擎输入“香港保险”,各种看似正规的保险咨询、代理机构便大量涌入视线,但进入网页就能发现这些看似正规网站背后的猫腻。比如,一家网站的产品介绍如此描述:与美国友B、英国保X、法国安S、加拿大宏L等多家世界知名保险公司合作。将保险公司的名字隐晦表达,就是因为这些机构在内地所进行的销售行为并不合法。保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不得在中国境内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不少内地居民正是通过这些机构了解并购买香港保险产品。通过此类机构购买香港保险,一旦出现问题根本无处投诉或维权,消费者权益存在巨大隐患。”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称。

  因香港与内地保险业务在适用法律、监管政策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去年4月份,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望广大消费者知悉风险,谨慎投保。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首先,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地区的法律诉讼费用较高,消费者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此外,除了法律诉讼之外,投保人也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可以说,境内非法销售、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的行为既扰乱了境内保险市场秩序,造成消费者被误导和维权成本增加,又干扰了国家外汇管理秩序,造成资产外流甚至“黑钱”清洗。因此,保监会于近日表态,将持续关注境内非法销售、非法代理香港保险产品行为,特别是对为香港保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销售或促成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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