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治理正有序推进,金融市场虽有所波动,但也在意料之中。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规模及其结构的调整,既是防风险需要,也是金融机构主动适应政策环境变化的结果。
在目前金融监管加强协调的大环境下,我国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但这并不排除个别领域、个别机构金融风险释放的可能性。应该看到,隐藏在金融风险里的是各种错综复杂的资金交易结构和链条,即使再复杂,也可以简化为资产负债关系。
除非放弃资产权利,或减免既定债务,否则资产负债关系的简单清理,并不会让整体金融风险状况明显改善。以资本约束为核心实施有效监管,已经成为当前全球金融机构监管的共同方向。无论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还是证券公司净资本管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都强调资本对业务规模扩张的约束。
个别机构无视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纪律,肆意放大金融杠杆,导致资本失去相应约束作用、资本覆盖风险极不充足,理应成为金融风险释放的承担主体。
毋庸置疑,错综复杂金融交易关系所形成的金融风险传导链条,是当前金融风险治理的难点。
在金融风险治理过程中,不能因为处置风险而产生新的风险,更不能因为个别金融机构的风险事件和局部领域波动,而改变规范整顿金融市场秩序的决心。稳定金融市场预期,不给政策投机者获利空间,这既是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需要,也是防止金融风险自我复制、增强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金融机构业务高度同质化,金融市场模仿、推陈出新速度极快。
个别机构因违规操作、打“擦边球”获得不当利益,若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必要惩治,则其他机构会竞相效仿,导致相关高风险业务规模在短时间内出现急剧扩张,最终成为未来金融风险治理的棘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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