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7日讯6月6日,中国保监会黑龙江保监局发布的黑保监罚字〔2017〕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鸡西中支)原业务员邹德明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黑龙江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6年平安人寿鸡西中支原业务员邹德明,不仅擅自变更保险合同,而且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邹德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第(六)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邹德明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