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规填补了此前减持相关规定中未提及的包括定增减持、大宗交易减持在内等诸多“漏洞”。
有接近监管部门的分析人士表示,减持新规及细则弥补了证监会2016年1日公告的许多漏洞,能有效抑制对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大宗交易减持、股权质押减持、董监高辞职减持。
“该文及细则实施后,减持行为将更加温和。不利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若股权质押后不补仓,触及强制平仓线,质押协议执行将有很多法律纠纷。”该人士表示。
堵漏大宗交易“过桥减持”
2015年7月8日,因A股市场遭遇剧烈波动,证监会出台临时性措施“18号文”,规定大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在“18号文”的半年“有效期”到期前,2016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重点就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作出细化要求,且受限范围不包括其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
但事实上,2016年1月下发的《若干规定》对大宗交易留了“后门”,此次发布的减持新规则填补了该“后门”。
沪深交易所出台的《实施细则》指出,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堵漏定增解禁后的减持规则
减持新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本来一年期的定增,一般在解禁前后6个月,参与定增的需要把股价拉出减持出货的空间, 不然参与定增的投资者无法获利。”该人士解释,“本来一年后就可以全部解禁,现在等于是解禁后一年只能解禁50%,而至少有50%的股份持有时间是2年,资金的机会成本就会更高。”
该券商人士解释,为了弥补这个机会成本,大股东或通过两种方式让股价涨得更高:一是缓慢拉升股价,解禁后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维持股价高位;二是可能就在减持50%的这一年里,先把股价抬高,以至于这12个月中解禁的50%股份就能覆盖所有的成本。
“或将增加资金对定增的股票的炒作力度。”该人士称,减持新规对定增还未发出的股票可能会造成利空,由于找资金将更麻烦,因此未来资金对参与定增可能会更谨慎,因为(定增期)时间越长,不确定性越长。
不过,该人士同时表示,以后真正能够发出定增的股票,未来的机会可能会很大,尤其是项目较好,对上下游产业链有促进的项目。
未来将更注重公司业绩
减持新规还规定,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此外,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按本所有关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质地好的公司减持出来的筹码可能就会被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接手,公司质地不好的话可能就会被一波波往下砸,只是延长了下跌时间。”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未来大股东配合游资炒作股价的方法难度将越来越大,忽悠式定增也会减少,大股东要靠运营好公司赚钱了。“因为想要靠题材消息拉升股价配合减持赚钱的路多了不少障碍,而对于蓝筹股业绩好的股,资金会不断流入;没业绩、经营不善的个股可能会慢慢变成仙股。”
业内人士:完善减持制度及时果断
对于二级市场来说,业内人士认为,减持新规有利于减少大股东减持对市场的冲击、提振市场信息,促进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向澎湃新闻表示,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对上市公司更了解,也具备较大的信息优势,如果不对大股东减持的现象进行规范,可能会出现一些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大股东减持,也会给市场形成强烈信号,即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并不看好,会形成不好的示范效应,对公司的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影响。
证监会指出,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将更有利于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对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应该说皆是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