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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家国企进入首批员工持股试点范围

时间:2017-06-15 19:25 来源:一财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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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企首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已经确定,一共4家企业进入试点范围。

  6月14日,上海市国资委官网发布《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第一批员工持股试点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试点名单共四家企业,分别是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久事智慧体育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

  这4家企业所属的企业集团,分别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是国资国企改革的一个亮点。国务院国资委也提出,要成熟一户开展一户,并在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首批试点中央企子公司数量为10家,地方国企为5家到10家。

  6月2日的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吹风会上,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表示,国资委已明确10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作为首批试点,目前正在稳妥有序开展审计评价、确定外部非公有资本股东等工作。其中,国机集团所属中国电器院参与持股员工和民营资本股东已按要求完成出资入股,占公司总人数30%的453名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持有公司22%股份,入股金额共计7799万元。

  在地方层面,各地也都在抓紧组织实施,其中湖北、江苏、河南、福建和重庆等5省(市)进展较快,共确定了43户试点企业,正式启动首批试点。

  为确保员工持股试点的规范推进,今年1月18日,上海市国资委就发布了《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成立员工持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遴选5~10户企业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不过上海也提出,在企业申报后,要按照“统筹平衡、成熟一户开展一户”的原则,由上海市国资委确定开展员工持股首批试点的企业名单。

  根据《实施方案》,市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没有纳入试点的国有控股企业,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员工持股。

  而要成为试点,《实施方案》也要求,必须同时满足4大条件:

  1、主业应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竞争类企业;

  2、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原则上不低于10%,且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3、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健全,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

  4、企业营收和利润90%以上应来源于其所在出资监管机构一级企业的外部市场。

  这些条件,与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中提出的试点条件基本一致。

  《实施方案》也特别指出,要优先支持那些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今年成立的新公司。

  根据5月16日国轩高科(002074)的公告,国轩高科拟以自有资金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电气)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合资公司电气国轩新能源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电气占注册资本的45%;国轩高科占注册资本的43%;上海电气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国轩高科技术团队通过设立合伙企业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

  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设立,主要负责运营全球酒店共享平台WeHotel。该公司由锦江股份(600754.SH)与锦江资本、联银创投、锦江酒店集团、西藏弘毅、上海国盛集团作为发起人,注册资本金10亿元,其中锦江资本认缴出资额4.5亿元,持股比例达45%。

  上海市国资委要求,各试点企业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员工持股方案,制定员工股权管理规则,严格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做好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履行职工民主程序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及时办理产权变更、工商变更和备案报送手续。

  同时也要求各企业集团和区国资委要加强指导协调,跟踪指导试点企业依法规范操作;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纠正不规范行为;并及时对员工持股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海市国资委报告,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依法规范推进。

  上海是地方国资重镇,2016年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万亿元、利润总额3058亿元、资产总额16.8万亿元,均排名全国省市和计划单列市之首,分别约占全部地方监管企业总量的1/6、1/4、1/5。从上海而言,2016年上海市地方国企上缴税金近3000亿元,同比增长15%,占全市地方税(不含印花税)总量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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