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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徽商银行首次出现两种不同的分红议案

时间:2017-06-19 12:30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量:

股东 投票 港股徽商银行

  港股徽商银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将于本周四(6月22日)召开,首次出现两种不同的分红议案。原本,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分红预案为:拟向于今年7月4日在册的内资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每股股利0.061元(含税),分红额约为当年净利润的10%;随后,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旗下的两名公司股东中静四海与Wealth Honest Limited主张,维持前三年约占净利润30%的派现水平,派发每股股利0.193元(含税),两者相差两倍。

  自2013年上市以来,徽商银行每年都保持了稳定的现金分红节奏,今年是公司首次拟降低分红力度。徽商银行2013至2015年度的现金分红方案分别为,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0.156元(含税,共17.24亿元)、0.159元(含税,共17.57亿元)、0.159元(含税,共17.57亿元)。经测算,上述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平均值为31.57%。

  而对于2016年度分红,公司则建议按照净利润的约10%分配现金股利6.75亿元(含税)。

  截至2016年末,徽商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7547.74亿元,较年初增长18.65%;各项存款余额4620.14亿元,较年初增长28.61%;各项贷款(含贴现)余额2773.71亿元,较年初增长13.94%;全年实现净利润69.96亿元,较上年增长12.62%,各类经营指标均处于较好水平。

  在此情况下,徽商银行降低派现力度的理由是:公司在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任意盈余公积后,当年剩余可供分配利润39.68亿元。根据2017年经营计划,公司预期需新增资产约1000亿元,新增风险资产800亿元以上,这很可能导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上年8.74%下降约1个百分点。对此,公司一方面拟将新增风险资产控制在700亿元左右,另一方面需将2016年现金股利控制在6.75亿元以内,才可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维持在8%以上的监管预警底线。

  对于上述分红议案,公司股东提出了不同建议。持股约4.02%的中静四海与持股约4.25%的Wealth Honest Limited建议,将2016年度分红提高至与2013至2015年度平均分红同等水平的提案,即按照徽商银行2016年净利润的31.57%向有权股东分配利润,拟分配现金股利21.30亿元。

  其理由是:徽商银行2013年在港上市时,中介机构建议现金分红应占到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徽商银行2013至2015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平均值为31.57%。上述股东认为,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任意盈余公积后的2016年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39.68亿元,足够按照本提案建议的比例分红。

  另一个理由是: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在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中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上述股东表示:“目前徽商银行虽已申请A股IPO中止审查,但其在2017年4月18日的公告中提出,将持续保持与证监会的沟通协调,一旦条件成熟将尽快向证监会申请恢复A股发行审查。因此,提高2016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将会更好地满足证监会的要求,加大通过A股IPO审核的可能性。”

  对于两种分红力度悬殊的议案,究竟股东投票结果如何,本周即将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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