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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立镇考验资本现金流

时间:2017-06-20 21:09 作者:张群 来源:一财网 浏览量:

资本现金流

“去地产化”为大势所趋

  2017年5月26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二批300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在6月30日前申报完成。这是既去年10月公布了首批127个全国特色小镇名单后,住建部再次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特色小镇的推荐工作。

  这份通知中明确要求,对存在以房地产为单一产业,镇规划未达到有关要求、脱离实际,盲目立项、盲目建设,政府大包大揽或过度举债,打着特色小镇名义搞圈地开发,项目或设施建设规模过大导致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建制镇不得推荐。

  这表明特色小镇的建设的房地产化倾向引起了政府部门的警惕。自去年自国家三部委公布特色小镇名单和发布相关政策后,不到半年时间内,已有多家房企发布了小镇战略,旅游小镇、科技小镇、农业小镇、未来小镇等等各种小镇纷纷涌现。一些地区不乏存在以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现象,这背离了特色小镇的初衷。

  此次住建部要求推荐特色小镇需满足的六项条件中,特色和产业位列前两位,首先要求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能较快发展起来,其次要求实施并储备了一批质量高、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项目。

  特色小镇开发首先面临就是定模式的问题,需选择房地产模式还是金融资产模式。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详细规划研究中心三所所长杨军表示,这两种模式是截然不同的,都存在风险。

  杨军说,从市场角度来看,政府要求产业投资比一定要占所有投资比的60%以上,但有大量的小镇是不合格的,而且在第一批名单已经功成名就的小镇,他们投资比是最低的,很核心的原因就是过度房地产化。

  杨军认为,房地产对特色小镇最开始是必须的,但是后期应该逐步退出,全程重资产对特色小镇风险是很大的。在传统的金融资产模式当中,政府加资本双主体的模式在特色小镇也存在风险,因为资本天生是快速逐利的,在特色小镇的逐利当中产业和运营方更具有主体价值,应该让资本做投资的属性进入特色小镇的建设。

  相伟认为,与过去推进城镇化的政策相比,这一轮特色小镇的政策是以规范引导为主,而不是以支持性政策为主,大部分省里政策的核心是创建制,即不再是基层有个想法就台支持政策而是事后奖补为主,这是一个很大的创造。

  袁昕表示,总结国内现阶段成功经验,特色小镇要想发展,至少要具备产业升级、科技创新与植入或者消费带动这三种基础条件之一。同时,特色小镇的建设要具备完整的产业链条,必须明确政府、社会资本、运营与开发企业等各领域之间的有效衔接与高效互动。

  国家发改委实施 “千企千镇工程” 的工作思路提出特色小镇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强调规范引导、市场主体、健全机制、文化传承和防范房地产。希望通过搭建一个“一网一库(物联网和信息库)”的新平台,来实现企业和城镇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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