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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18家央企虚增收入和成本

时间:2017-06-26 09:07 来源:财经365综合 浏览量:

审计结果公告 央企财务收支 责任追究机制

  财经365讯,审计署23日发布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等20户中央企业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次审计在肯定20户中央企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18家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1.7%。分析人士称,虚增收入与业务考核目标的完成密切相关,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国资委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的企业,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对企业负责人予以调整。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员工收入情况,以及经营层的收入和职位。

  

  对此,相关负责人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一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主要审计企业经营成果真实性情况。发现一些企业经营业绩不实、虚增经营业绩,例如部分企业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交易环节等方式虚增收入和成本,通过调节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等方式虚增利润。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主要审计中央企业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走出去”战略等政策措施的情况。发现一些企业贯彻落实部分政策措施不到位、推动改革进程较慢等问题,例如厂办大集体和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尚未完成分离移交、“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未按计划完成。


  三是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主要审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执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一些企业经营管控仍然比较薄弱,因违规决策、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等造成损失或损失风险。


  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发现一些企业存在超标准购置公务车、亲属经商办企业、公款打高尔夫球、购买高档酒水礼品等问题。


  据介绍,20户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面推进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经营、促发展。各企业针对相关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加强了追责问责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0户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9亿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51项,处理处分309人,对审计署提出的审计建议,全部予以采纳。但也有个别企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署将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企业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被审计企业也将向社会公告整改情况。


  (综合经济参考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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