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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时间:2017-07-01 17:27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量:

内地与香港

  商务部指出,《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与香港在 “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作出的特殊经贸安排。

  《CEPA投资协议》是CEPA的一个内容全新的子协议,由正文4章29条及3个附件组成,全面涵盖了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特别是在投资准入方面,《CEPA投资协议》进一步提升了两地间的投资自由化水平。继《CEPA服务贸易协议》之后,在市场准入方面,内地再次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这也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

  “香港率先尝鲜,在内地还尚未完全实行的时候,香港在投资领域采用了‘负面清单’制和基于此的备案制,这为香港投资者打开了一扇大门,也大幅降低了投资门槛,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记者,《CEPA投资协议》的签订还有望帮助港资更广泛、更加无障碍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的建设。

  来自商务部的信息显示,根据协议,内地在非服务业投资领域仅保留了26项不符措施,在船舶、飞机制造、资源能源开采、金融市场投资工具等方面采取了更加优惠的开放措施,并明确了在投资领域继续给予香港最惠待遇,这将使香港继续保持内地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平。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共设7个章节26个条款,重点内容包括了为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置了专章,设立了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以及两地进一步深化在金融、文化、中小企业合作、知识产权等十四个重点领域的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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