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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对新房销售实行“价格

时间:2017-07-04 11:13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量:

长沙

  据新华社7月4日消息,根据新规,“价格监制”遵循同质可比原则,分业态类型及装修状态,以2016年10月为基准期,对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分三类进行核准:2016年10月有销售的,申报单价不得高于该项目同期分面积段销售均价;首次开盘,2016年10月无销售的,申报单价不得高于同质可比项目同期分面积段销售均价,由区县(市)政府同意提供不少于2个同质可比项目;2016年10月无销售记录,但预售审批均价在长沙市房地产调控以后审批的,且申报业态、品质无显著差异,以预售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审批均价询价。

  长沙市规定,企业申请询价时,需制定一房一价表,对产品业态、装修情况说明,合理申报栋价差、户型价差、楼层价差。对于存在栋价差,统一进行合并询价项目,应坚持高低对冲,有序开通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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