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深交所对*ST新都依法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由此,*ST新都将成为2017年A股市场第一只退市股。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新股常态化发行的情况下,业界对于退市更是寄予更大期望,认为“有进有出”才是一个健康证券市场的状态。
对于资本市场的监管,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的态度是“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而“三个监管”的内容,必然要涉及资本市场的方方面面,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就是其中一个方面。
近年来,随着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日渐常态化的退市机制,显示出中国资本市场不断走向成熟。但是,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仍需要不断完善。回顾A股市场的退市历史,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起,两市总计退市公司仅有90余家,年均退市率约0.35%,而成熟资本市场年退市率一般在6%以上。
退市难,难在哪?有分析人士认为,其一是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二是不成熟的市场及其投资者对退市概念股炒作充满预期,甚至期待有加,间接造成退市难。
尽管难,但该退市的公司还是要坚决让其退市,因为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意义重大,一方面将给上市公司带来警示作用,驱使上市公司更关注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绩差股、“壳资源”的炒作,实现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另一方面,也能抑制投资者的投机心理,向投资者传递重质重实的理性投资理念。
同时,我们还要做到退市常态化。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不管是上市也好,退市也罢,都应该成为常态化,常态化是市场化的基础。我们看到,如今,新股发行已经常态化,退市同样要常态化,因为这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当然,政府也一直在致力于完善退市制度。比如,新“国九条”定调退市制度,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证监会更是坚定地举起了退市制度改革的大旗,对A股退市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将现行单一的退市标准改造为多元化、市场化、对称化的退市标准。2014年,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这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退市制度,再次明确了改革目标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在“三个监管”的模式下,A股中的“不死鸟”会越来越少,未来退市将成为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