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没有想到,投资者也没有想到,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启的公募FOF面世“读秒”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距离上一次令整个行业兴奋的FOF基金经理“二次答辩”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彼时市场热切期待的首批FOF产品仍然没有诞生。
此时此刻,如果要形容行业尤其是基金公司的感受,媒体记者以为有两个词最精确:屏息凝神、心急如焚。
三个月无新进展
为了筹备公募FOF产品,不少基金公司从去年就成立了专门的团队甚至部门,有的还四处招兵买马,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有大型公募人士还表示,其公司去年起就在丰富产品线、发行新的行业类基金,“也是在为FOF做准备”。
对准备得相当充分的公司来说,从“二次答辩”结束后,几乎就是屏息凝神地等待监管机构的批文、迎接自己的第一只FOF。不过,自5月初“二次答辩”后,目前仍没有第一批FOF基金面世的信号,因此也不难理解各家公募的“心急如焚”了。
另一家大型公募的FOF业务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可能是有些公司还没有把修改意见完成上交,“应该是等所有公司完成修改再统一发,没准八月份就能出来”。也有知情人士透露,之前通过“二次答辩”的不少公司,“之后就一直在等最终的批文,但暂时没有消息”。
上述大型公募人士还表示,目前监管层没有开闸,暂时也没有得到最后的消息。
根据监管层最新公布的基金募集申请核准进度,目前,全市场共有45家公司的80只FOF基金获得了受理,都在排队等候发行。此前也有市场人士预测,三季度或将迎来FOF产品“爆发期”。
业内三大猜想:FOF为何“迟到”
媒体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第一批公募FOF得到受理,通过“普通程序”进行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对常规基金产品,按简易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其他产品则按照普通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6个月。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公募FOF迟迟不面世?
记者综合了业内各路消息,为您解析一番。需要提前说明的是,以下原因均来自业内人士的内部消息和合理猜测,仅为大家探寻FOF“迟到”缘由提供参考。
猜想一:基金公司仍在补充材料阶段
有公募人士称,或许是因为得到反馈意见后,基金公司还需修改申报资料,改动较多、周期过长使得发行时间推后。但记者多方询问,这个理由成立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此前曾有一些第三方机构的专家,对内部FOF提出了不同意见,并建议暂停对内部FOF的批复。
不过,有FOF产品已经获得反馈的公募人士表示,当前监管层反馈中非常重要的一则是,对产品名称的规范,“统一要求产品名称要写清楚产品类型,比如股票型、混合型还是债券基金,之后再加基金中基金(FOF),统一要求、统一命名。”
猜想二:基金公司筹备不足
也有在后几批申报FOF产品的公司表示,虽然都在筹备自己的FOF,但面临要发的时候又觉得需求端有些模糊,“发这个产品针对谁?目的是什么?总觉得没有想清楚,所以还要观望一段时间。”
不过,多家参与了“二次答辩”的公司告诉记者,近一年的准备时间还是比较充分,当前基本都是在等监管层大笔一挥通过,也没有太多的修改和调整。还有公司虽然主要申报的是内部FOF,但已经趁着没有批复的这段时间,将大部分基金公司的调研做完了。
“趁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把调研做完,正好这段时间大家也都在等待,就提前积累资料、抢占先机,为未来外部FOF做一些准备。”一位接受采访的公募FOF负责人表示。
猜想三:其他原因
当然,这个“其他原因”的范围就比较宽泛了。多位知情人士透露,FOF迟迟未能面世的原因之一可能仍在监管层。至于监管层内部如何协调,目前尚不得知。但在没有协调完之前,涉及FOF相关的都很谨慎。
分析了这么多,那令人望眼欲穿的公募FOF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发行?有大型公募产品部人士透露,其最新预期是八月,这样的看法也得到了其他多家公募的认同。看来,不论市场还是投资者都需要保持耐心,继续等下去了。
FOF从拉开大幕到初具雏形的全过程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对市场发出了一个重磅信号。
2016年9月23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对基金中基金的定义、投资范围、收费模式、信息披露要求、人员设置、主体职责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016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公募FOF基金经理的任职要求做出详细说明。从10月24日起,机构可以在人员系统中办理FOF的基金经理考试预约、注册和变更等相关事宜。
2016年10月27日:首批FOF基金经理资格考试举行。
2016年11月29日:监管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公募FOF产品申请。
2016年12月6日:首批22只FOF产品申报获受理。
2017年3月:基金公司此前上报的FOF产品获证监会首次反馈。
2017年4月24日:监管层发布《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要求各家基金管理人按要求准备基金注册的申报文件。
2017年5月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明确规定了投资于场外基金及场内基金的估值方法和净值披露时间。
2017年5月5日:部分基金公司的FOF项目组前往北京进行第二轮答辩。如无意外,首批发行的FOF基金将在这些进行答辩的公司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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