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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隐匿金融资产将“阳光化”

2017-05-22 15:12  来源:中金在线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金在线

     企业和个人通过在外国开设银行账户偷税漏税的行为会被更严格地监控和管理。日前,六部门联合发文宣布,7月起将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进行清查。在分析人士看来,此举将通过国家间信息互换使得本国居民海外金融账户透明化,进而为税务机关未来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收行为提供便利。

  7月起全面清查非居民金融账户

  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宣布自7月1日起,金融机构须全面清查收集本国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账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实物资产)的收入等信息。这些信息将被上报给国家税务总局,为2018年与其他国家税务机关互换金融账户信息奠定基础。

  “非居民金融账户”是指在我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或者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

  据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获得当年G20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工具。在G20的大力推动下,目前已有100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标准。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向G20承诺实施标准,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根据《管理办法》安排,今年底完成对存量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2018年完成对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隐匿资产将“阳光化”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指出,监管部门主要是遵守《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的相关规定,这是G20布里斯班峰会核准的标准。

  “据有关人士透露,监管层本来打算在今年初实施,但是基于各方压力,推迟了半年。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和反洗钱逃税问题有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教授张文春表示。对于高净值账户,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电子记录检索和纸质记录检索,同时询问客户经理是否存在其负责的客户为非税收居民个人的情况。高净值账户是指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张文春表示,这意味着此前一些隐匿资产将“阳光化”。

  黄志龙也认为,在当前我国非居民账户规模越来越大、交易越来越频繁的情况下,有必要对非居民金融账户进行全面的清查,防止利用这类账户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去年底,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决定从7月1日起实施。以往,银行主要通过跟踪资金流向与资金归集方向,对蚂蚁搬家式的资金跨境转移加大监管力度。然而,部分企业和个人很快找到了新的灰色通道。“这些企业、个人抓住的,就是一些国家反洗钱监管相对薄弱,无法与国内银行实现全面的账户信息共享”。

  有助于解决税收流失问题

  从影响上看,分析人士指出,《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小,对在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在海外持有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等行为的个人和企业来说,影响较大。以前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居民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此举将通过国家间信息互换使得本国居民海外金融账户透明化,进而为税务机关未来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收行为提供便利。

  黄志龙认为,此次清查举动有利于非居民金融账户管理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从《管理办法》来看,清查的主要对象是对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影响较大,这里的非居民,主要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所以对普通中国居民并没有实际的影响。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首次交换信息的有开曼群岛、列支敦士登等国家(地区),而这些地区是不少中国企业的避税天堂,监管层清查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的举措,对于这些企业的行为能否有效监督?黄志龙认为,《管理办法》清查的对象不仅是非居民,还包括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而非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其大部分收入来自于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经营活动收入,如设立在某避税地、仅持有子公司股权的中间控股公司,由于消极非金融机构容易被当做跨境逃避税收的工具,金融机构需要识别出这些机构及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如果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控制人是非居民,金融机构则需要收集并报送控制人相关信息。

  “对于在避税天堂的中国企业,显然符合消极非金融机构的特征。但是《管理办法》只是对这些中国企业的账户信息进行监控与掌握,提高相关金融账户信息的透明度,并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些企业的合规避税行为。”黄志龙直言。

  张文春表示,我国税收流失问题比较突出,通过信息自动交换的这些方式,实际上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纳税人纳税的主动性,从而使政府不断缩小税收缺口,解决税收流失问题。

  也有人士认为该举措的效果有限。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只是一个刚开始的阶段,即搜集境外账户在国内的账户信息。而在大数据下的税收管理,数据只是一个基础,税务机关拿到这个数据后如何处理,还是未知数。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 刘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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