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规出了一个又一个,每一个新规出来,总是说“严格实施”,媒体则冠以“史上最严”。我们要的不是“从严”,更不是“最严”,要的只是常态化,只是说到做到。
2017年过去近半,可是在所谓的“严格实施退市制度”退市新规之后,迄今沪深股市仅一家公司退市。
该公司原名新都酒店,1994年1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因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之后的2015年年报显示,当年实现净利润6971.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5.61万元。凭此业绩,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恢复上市。深交所于去年5月9日正式受理后,经过长达一年的审核,终于在今年4月底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信函,称其2015年的那笔高尔夫物业的租金收入“具有偶发性,应被视为非经常性损益”。据此,其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为-1040万元。
直到今年5月17日晚间,深交所才宣布,*ST新都终止上市,并从5月2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名“新都退”,荣获2017“退市第一股”之美誉。如今,新都退已连续6个交易日跌停,有人计算,在退市整理期的30个交易日内若天天跌停,股价将跌至0.34元,成为名副其实的“仙股”!
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叙述新都酒店的退市过程,是想说明,要一家公司退市有多难!相反,新股上市就快速多了。特别是今年以来,IPO已经到了即报即审、即审即发的地步!笔者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退市那么艰难,而上市那么快速,如果一年有4-5百家新股上市、仅一两家烂股退市,这还能叫退市常态化,这股市的新陈代谢还能持续、市场生态还能平衡吗?
笔者曾在多个场合提及,A股市场至少有70-80%的股票没有投资价值,当然没有投资价值不一定就不能上市。问题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股票没有投资价值,说好的退市标准呢,执行了没有?
2016年报披露结束后,有20多只“*ST”摘帽,本来,连亏两年了,市场期盼的是通过公司的经常性经营扭亏,可事实上绝大部分不是政府补贴、就是出售资产谋取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扭亏。如*ST星湖,前两年分别亏损3.6亿、4.2亿,去年盈利2430万元,靠的是4150万元的投资收益,今年一季度又复亏损2600万元。又如*ST五稀,前两年分别亏损5600万元、3.97亿元,去年盈利1859万元,靠的是1.28亿元投资收益;等等。
最有意思的是*ST宇顺。前两年分别亏损3.27亿、10.98亿,上年突然盈利2985万元,今年一季度又复亏2280万元。深交所对此出具问询函问道:年报盈利2985万,可扣非后为-3.53亿,“差异原因主要为将收到的4.25亿元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说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ST宇顺回答了长长一段(大概有几千字)。大意是:2013年出资14.5亿(全都打了水漂)购买林萌等人持有的雅视科技100%股权,后者承诺2013-2015年三年盈利合计34260万元,结果头一年勉强实现,后两年不是微利就是巨亏。公司与之交涉,甚至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当初并购时可没说林萌等人有国际背景啊),后者就是不愿支付业绩补偿款,这才造成2014年、2015年计提巨额商誉减值,直到2016年底,才答应予以业绩补偿。读到这里,笔者无语了,这不是商量好的巨亏两年、第三年微利,再巨亏两年、再微利、再巨亏……这样的“连台好戏”演到何年何月才是个头?这样的公司赖在市场上到底对投资者有什么意义?
这是退市的财务条件。还有说好的信息披露重大违法一律退市。最典型的*ST匹凸匹及ST慧球,不是因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而披星戴帽的吗?其实际控制人鲜言还被处以35亿罚款,为什么仍在交易?难道仅仅是因为公司方面称“这是鲜言的事,与公司无关”,而鲜言无法联系到就算了吗?对此,退市新规是这样说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全面纠正了违法行为、及时撤换了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了妥善安排的,其股票可以恢复上市交易。”可我们并未见到这两家违法公司已经作出了妥善安排的民事赔偿啊。
还有一条,审计意见被出具拒绝或否定意见的,也要退市。我们看到,2016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就有10家(比往年多多了),但所有这些被否的“我自岿然不动”!有的如*ST中安则毫不留情地炒了审计师的鱿鱼,你否我,我也否你,换人!
27年来,A股市场的退市新规出了一个又一个,每一个新规出来,总是说“严格实施”,媒体则冠以“史上最严”。我们要的不是“从严”,更不是“最严”,要的只是常态化,只是说到做到,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