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对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及其48家会员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9份。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被处以35万元罚款,协会以及48家会员累计罚款219万余元。
北京市价监局副局长门立峰介绍,经查实,2012至2016年期间,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组织行业内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多次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就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收费标准形成一致意见,对未执行收费标准的会员单位进行通报,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执业承诺书,要求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收费标准”。门立峰表示,这些事实构成组织会员单位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48家会员单位在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中以达成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收取服务费用,构成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门立峰解释说,一个小区应收多少物业费,需要评估机构根据物业服务质量来评定;当物业公司和业主对物业费调整发生分歧时,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也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评定,到底该收多少物业费。“在价格放开的情况下,本来评估物业服务的收费为自主定价,有高有低,都是市场调节价格,但该协会要求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收费标准’,等于统一了价格,排除限制了竞争。”门立峰说。
门立峰通报,协会被处以35万元罚款,48家会员当事人分别被处以2015年销售额7%、5%、3%的罚款,累计罚款219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该反垄断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共49个当事人,调查取证工作量很大;市发改委依法举行了11场听证会,这在全国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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