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从中央到地方,租售同权等住房租赁新政策频出,意味着租房时代将要到来。特别是在北上广等大城市打拼的青年人,可能更愿意选择租房生活,而不是买房。按照各地的平均租金水平来计算,若非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无法提供租房合同、发票等证明,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公积金所提取的金额远远不能满足租房的需求。
但是,现在北上广等各大城市房租本就居高不下,甚至已经让人租不起房子。随着租房时代的到来,房租有可能进一步上涨,租房客的房租压力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让人们可以提取公积金租房,无疑能减轻租房负担。
目前,各地为了激活公积金,降低公积金睡大觉现象,扭转公积金劫贫济富局面,都已经允许没有住房的居民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但基本上对公积金付房租的提取额度设定了上限。比如,北京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上海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广州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深圳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这个可以提取的公积金额度标准虽然看着不算低,但显然低于当地的平均房租。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发布的《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报告提供的数字显示,2017 年 6 月份,有 3 个城市人均住房租金高于 2000 元/月,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其中北京最高 2748 元/月,比第二位的上海贵出 500 多元,广州人均住房租金为1605元/月。
如此一比较,意味着人们即便是用公积金支付房租,也只是能支付部分房租,还是要从腰包中掏一部分现金付房租,特别是广州居民可提取的公积金只能付少部分房租,大部分房租要自掏腰包,而不能提取的部分公积金依然要躺着睡大觉,白白闲置。
住房公积金,归根结底这是居民的私人财产,其所有权归居民,只是交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保管。这决定了在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上,应最大可能照顾到居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发挥出雪中送炭的基本功能。因此,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应当进一步扩大。对于没有住房而缴纳公积金的居民,不只是允许他们提取公积金租房、修房,还应允许他们支付医药费以及孩子上大学的费用等大头开支。
另一方面,对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租房客,没有必要设置公积金提取额度上限,不妨取消提取额度限制,允许居民每月缴纳多少住房公积金就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当然,提取次数可以是按季度提取,也可以是按年度提取,毕竟住房公积金本来就是居民的私人财产,就算买不起房子的居民套现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退一步说,为了防止一些居民以支付房租方式套取公积金,对租房客提取公积金额度设置上限,其标准不应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住房租金。而且,这个额度上限应当建立动态机制,每年都要根据房租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原标题:张立美:公积金付房租应取消提取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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