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民宠儿到人人喊打,中国的虚拟经济正在退烧。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抓好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凸出主业,下沉重心,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止“脱实向虚”。近来,一系列监管文件陆续出台,也不断强调金融机构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围绕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在业界也形成了一些争论,如宗庆后说“因为虚拟经济,老百姓不干活了!”,董明珠说“破坏实体经济,就是罪人”,马云很委屈的指出“虚拟经济主体是银行金融界,但没人敢骂,所以就骂互联网……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结合才有未来”。大佬们相互之间的隔空喊话甚至攻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业界对虚拟经济范围认识的不一致。笔者认为,要读懂虚拟经济,关键是厘清下述五问。
一问:何谓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最早由中国学者根据马克思的虚拟资本概念提出,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词语。
根据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虚拟资本产生于借贷和银行信用制度,本身不具备价值,但可通过循环运动产生利润并形成剩余价值。而随着经济内容的复杂性不断增强,虚拟经济的表现形式也愈发丰富,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极大拓展。
早期对虚拟经济的理解,一般是从马克思虚拟资本论述的角度出发,认为其是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之外的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其产生和发展的制度性基础是信用。虚拟经济相关活动主要依托金融系统,无需借助“交换—生产—流通—交换”这一循环,能够直接以钱生钱,它是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经济活动模式。
虚拟经济还被认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范畴是指以资本化定价行为为基础的价格系统,而在广义层次则是一套观念支撑的价格体系。也有学者认为,从国民经济核算视角来界定虚拟经济——GDP生产过程是实体经济,而GDP生产过程以外的金融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总和就是虚拟经济。还有学者认为,可从货币资本的增值性活动以什么为媒介或中介来进行界定,如果以货币、价值符号和资产为媒介,就是虚拟经济。由此可见,在对虚拟经济内涵的界定方面,尚存在一定分歧,但实际认识方向是大体一致的。
笔者认为,借助国民经济账户体系,可以比较清晰地识别虚拟经济的活动范围。虚拟经济活动应当围绕虚拟资本运动,而虚拟资本的变化体现在三个账户中:一是金融账户,反映了金融领域的虚拟资本的交易部分引起的变化;二是资本账户,反映了非金融领域虚拟资本的交易部分引起的变化;三是资产其他变化账户,反映的是交易外的虚拟资产数量和价格变动引起的变化。
二问:虚拟经济实际表现形式有哪些?
对于虚拟经济的实际表现形式,学术界的观点比较一致,大部分研究认为虚拟经济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各种金融工具和房地产,集中表现为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
不过,业界目前对虚拟经济具体内容的争论比较激烈。
一方面,互联网经济是否属于虚拟经济。在今年两会上,就有业界人士认为实体经济不振很大程度是互联网经济导致,电商等互联网新业态就是虚拟经济。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虚拟经济不是指经济形态是不是直接可视的,更多的是指虚拟资本不经过生产过程就能增值。从此视角看,“互联网+”的各种经济形式,显然都不属于虚拟经济所讨论的范畴。实际上,“互联网+”的经济形态是互联网与传统经济产业的结合,是对产业组织结构和流程的再造,是企业在当前网络时代的必由之选,是对时代发展潮流的顺应。比如说电商,本质就是互联网与传统销售的结合,不仅拉近了制造企业和需求用户的距离、增加了消费者选择的多样性、降低了流通成本,还通过更加精准的信息匹配实现了企业库存的减少。
另一方面,虚拟经济是不是等于金融。由于金融中存在大量虚拟资本,相应金融业也是虚拟经济的主要阵地。但是,这并不等于虚拟经济与金融业之间能够简单等同。从前述账户体系也可发现,虚拟经济与金融业之间仅是交叉的关系(参见图2),虚拟经济中有一部分并不属于金融业范畴,金融业中也有大量内容与虚拟经济无关。比如曾经著名的荷兰郁金香,如今我国许多城市火热的商品房,虽然都不属于金融业,但产权化过渡后都属于虚拟经济范畴。当然,不可否定的是,由于金融业中存在虚拟资本,包括股票、债券、期货、衍生产品等,其规模十分庞大,研究虚拟经济相应也就不得不深挖金融业发展。
三问:如何评价虚拟经济发展?
对虚拟经济发展等有关问题的研判,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统计测度问题,也就是选择恰当的指标来反映经济的总量规模及其发展状况。
对于实体经济,一般认为可以使用GDP来测算其总量规模,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都是以此作为监测宏观经济运行的最核心指标。然而,如何测算虚拟经济总量规模,目前尚无定论。
学术界对于虚拟经济统计测度,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以虚拟经济交易流量作为主要测度变量;另一种则认为应以各类虚拟经济资产的价值总量,来衡量虚拟经济的规模。
上述两种统计测算虚拟经济总量的方案,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交易流量不是对虚拟经济的直接刻画,也无法反映在核算期内不发生交易行为的那部分虚拟经济资产的价值变动;另一方面,虚拟经济资产的价值总量仅能够衡量虚拟经济的静态绝对规模大小,与实体经济所使用的GDP流量属性并不相符。
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一整套虚拟经济总量统计体系,在此之下,以虚拟经济资产价值存量为基础,以核算期内虚拟经济资产价值变动量(流量)为核心,以数量变动和价格变动作为结构,以交易量反映虚拟经济市场活跃程度。此统计体系中,虚拟经济资产价值的变动是反映虚拟经济总量规模最为核心的指标,其作为流量指标,与GDP也具有可比性。
四问:咋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当前普遍认为我国经济“脱实向虚”问题较为严重,如何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关系成为一道难题。
对此,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脱实向虚”的根源在于实体经济自身的不振,破解的关键在于增强实体经济自身的竞争力;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改革我国现有金融体系,抑制虚拟经济发展;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虚拟经济需要更多服务于实体经济,两者应当保持协调发展。
笔者比较认同第三种观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必须保持协调发展,同时要提高虚拟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一方面,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本,而虚拟经济是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相应的,若要发展实体经济也离不开虚拟经济的支持。另一方面,实体经济是经济的根基,没有实体经济,相应的,虚拟经济也不可能存在——虚拟资本并不直接进入到生产领域,仅通过流通环节,即可完成资本的增值,但虚拟资本本身并无价值,其只有与实际资本结合变现后,才有可能实现。而虚拟资本能否实现增值,根本原因在于其未来收益预期的不确定性与变动。虚拟资本并不直接参与GDP的生产过程,但其形成的虚拟经济却会影响GDP的生产和此后的分配过程。
因此,不能将实体经济发展不佳的锅完全推给虚拟经济,甚至完全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对立起来,在当下所谓抑制虚拟经济发展提法,是没有认清事实本质的草率之举。当然,近年来由于虚拟经济自身发展呈现了许多问题,导致其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度不足。如何改革提升虚拟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成为未来我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五问:虚拟经济未来将走向何方?
我国未来虚拟经济发展,应着眼于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供血这一要义。笔者认为,下述几个方面可能需要高度重视:
首先,要使更多资金流入到实体经济生产领域。近年来,我国银行的过度扩张和资金结构性错配,大量资金在金融机构间打转并没有进入到实体经济。与此同时,诸多中小企业却存在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对于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的空转,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重视,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2017年以来,银监会密集出台了多份监管文件,显示出中央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监管力度与决心。
再者,限制虚拟经济市场的过度炒作行为,重点是要维持股市和楼市的相对稳定。虚拟资本的特点是不经过生产能够直接增值,追求增值也是资本的天性。虚拟资本的合理增值与波动,应该是必然的。但是,我国目前虚拟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过度炒作现象比较严重,股票市场的波动性过大,住房价格近年来也被连续推高。股市和楼市价格的剧烈波动,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对实体经济而言也是严重打击。因此,必须要维持虚拟经济市场的相对稳定状态。
最后,应当继续保持虚拟经济稳步发展。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虚拟经济,应当继续保持虚拟经济发展,而不能对其简单抑制。当然,虚拟经济的发展应当是指虚拟经济工具的范围和数量发展,而不能仅仅是通过追求价格变动引起的增值。一个总量庞大而健康的虚拟经济体系,才是实体经济能够持续、快速发展的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