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研统计,至2017年4月25日,在沪运营共享自行车企业共8家,投放总数约62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注册用户数约766万。在给市民短距离出行与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带来便利的同时,共享自行车车辆无序投放、破损锈蚀以及用户违法骑行、违规停放等问题日益凸显,对城市秩序和形象造成了影响。
《上海交通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自行车交通方便灵活、经济环保,是公众出行不可缺少的交通方式。按照“互联网+”创新思路,《意见》将共享自行车定义为“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由经营企业投放车辆,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租赁服务”。
《意见》要求在共享单车发展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优先满足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共享自行车发展;以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为主导,以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活动和维护城市环境为重点,汇聚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规范引导共享自行车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