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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川网络拟挂新三板 老金山人获深创投力挺

2017-07-28 14:13  来源:新三板在线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新三板在线

2017年7月26日,广州越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越川网络”)向股转系统提交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挂牌资料,申请挂牌新三板。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越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靠山”雄厚,前十大股东中,出现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92.96万股,占比9.29%)、广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67%)、广州红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8%)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占比4.58%)等知名机构。

(图片来自越川网络公开转让书)

深创投是红土创投和红土科信的第一大股东,各持股比35% 、40%。也就是说,深创投系控制越川网络的股份比例超过16%,仅次于持股比例36.01%的第一大股东唐洪亮。

该公司坦言,公司股东较多,股权较为分散,且各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单一股东仅仅通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凭什么吸引迅雷、深创投的眼光?

新三板在线翻开公开转让书了解到,越川网络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唐洪亮是金山软件的老员工,2000年9月至2011年3月期间从一般经理做到总监,同时公司第六大股东冯鸣宇在2003年-2011年曾就职于金山软件任质量副总监。

原金山软件员工出来“独立门户”创业,一众朋友“支持”。除了上述迅雷、深创投的支持,唐洪亮得到老东家的帮助。

2015年6月16日,北京金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金山公司”)与越川网络以及东亚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唐洪亮将其持有的越川网络3%的股权质押给原金山公司,金山则为其担保委托东亚北京分行向越川网络发放总金额为300万的委托贷款。

新三板在线发现,或许正是有了2015年这300万元的资金保障,越川网络才度过了当年的风险。越川网络公开转让书显示,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客户端网络游戏和移动终端网络游戏的研发,其中以移动终端网络游戏研发为主。

公司2015年实现营收119.28万元,亏损2076.96万元。但到了2016年,该公司的营收就增长至1612.83万元,净利润扭亏为盈,为405.99万元。到2017年1-3月,公司营收、净利润分别是562.3万元、129.36万元。

随着业绩改善,越川网络的资金状况也改善。2015年,公司资产总计1266.84万元,资产负债率28.03%;但2016年,公司这两个数据就分别改为2307.05万元、3.87%。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2501.8万元,资产负债率是6.18%。

越川网络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游戏开发及运营分成或授权费收入。目前,公司开发游戏包括《灵境传说》、《东邪西毒》、《完美世界3D》等产品,而游戏一般都是免费下载,收费方式是通过游戏内道具收费。

该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游戏运营商。2015年至今,公司发展全靠前五大客户,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分别占营业收入的100%、80.99%、100%,其中2015年度及2017年1-3月份只有4家客户。

未来三年,越川网络称,将根据网络游戏“多团队、多作品”的创意产业特点,在适当的时机展开业内投资和购并,吸收符合公司特点的游戏团队和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充分发挥公司的优势,提升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业绩的大幅增长。

在商言商:对赌协议保权益

商场上,再好的朋友也得讲个“利益”。迅雷、深创投等投资越川网络,也不是没有要求。这背后也得有对赌协议来保障。

新三板在线了解到,2014年3月19日,深创投、广州红土创投、广东红土科信、迅雷公司与唐洪亮、冯鸣宇、桂银轮、孔祥峰、郑可、兄弟投资、越川网络签署《关于广州越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

其中第六条约定了“优先认购增资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等条款,第七条约定了引进新投资方的限制等条款,第十条约定了“优先清算权”等条款。

同日(3月19日),深创投、广州红土创投、广东红土科信与唐洪亮、越川网络签署又就此次增资事宜签署了一份《关于广州越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了投资者董事会一票否决权条款、公司未实现在约定的时间内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时公司股东唐洪亮应回购投资者持有公司的股权并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等特殊条款。

在2016年6月,上述协议各方签署了《关于广州越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二)》,2017年3月,上述协议各方签署了《关于广州越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三)》,深创投、广州红土创投、广东红土科信(下称“本公司”)同意放弃在《增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第一条股权回购、第二条公司治理以及第三条其他约定中其享有的全部权利。

不过,越川网络指出,自公司向股转系统申报挂牌材料之日起(包括审核期间及挂牌以后),根据《增资合同书》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的权利即行中止,待越川网络成功挂牌后前述权利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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