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三起诉讼事件,其中一起都开庭了,但作为被告的这家新三板企业却不知道,表示没有收到传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涉及三起诉讼,都没有收到传票?
今天,东兴证券(601198)对ST磊曜发布了风险提示性公告,称通过启信宝、企查查app软件及网页版等查询获知,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ST磊曜存在三起未披露诉讼。
来源:ST磊曜公告
公告显示,三起诉讼的原告分别是上海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戴娟和上海华虹挚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与上海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案件已经开庭,开庭时间显示为2017年7月25日。不过,对于这三起诉讼事件,ST磊曜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歆煜均表示未收到传票。
查看启信宝,掘金三板在ST磊曜风险信息栏目中看到了上述三起诉讼事件。
来源:启信宝
不过,因ST磊曜表示没有收到传票,上述事件还不明确,无法定性。而对于上述三起诉讼,主办券商也表示,因截止到今天,未收到ST磊曜提交的任何传票和诉状,无法判断上述三项诉讼的性质与金额,也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四年连续亏损,2016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被ST
ST磊曜,全称为磊曜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前,公司简称为磊曜股份,但因为2016年年报审计意见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被ST,股票简称变为ST磊曜。
ST磊曜是一家核心业务为集成电路和电子产品设计、开发和销售的企业,2015年11月挂牌新三板。2016年,公司整年实现营业收入636.03万元,同比增长17.41%,实现净利润-478.37万元,同比增长0.34%。
据了解,企业2016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主要有4个:
1.虽然企业提供了 2016 年度存货数量金额明细账,但与总账金额不符,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对存货 2016 年度发生额及其余额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发表审计意见。
2.因企业2016 年度变更财务核算系统,同时财务总监分别于 2016 年 3 月、2016 年 9 月、2017 年 4 月三次任免,因为人员及财务系统的变动导致财务核算存在差错,采购及销售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企业财务状态及经营成果做出合理的判断。
3.企业测试封装设备于 2015年1月运抵企业指定存放地点,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尚未投入使用,但因ST磊曜未对此生产设备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及具体的减值金额,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 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应对计划相关的充分、适当证据。
对于上述4点,ST磊曜表示,1、2两点均是由于2016年度中公司财务系统变更造成的,对于测试封装设备公司已经有了明确的设备使用计划,将在2017年内投入使用,由于设备保存完好,不存在任何无法使用的风险。而对于第4点,ST磊曜表示将产业结构拓展到海外,引进新技术并拓展产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企业年报也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从近四年净利润来看,我们发现,ST磊曜已经连续四年净利润亏损。目前,ST磊曜没有在新三板上融过资,资产负债率(合并)达90.87%(2016年年报数据)。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