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规模这条线,对于中小机构来说是难以逾越的一道坎。原子股份2016年1月才通过旗下子公司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之后陆续启动基金募集工作,《通知》发布之时,尚无基金完成募集,达标显然已经不可能。
细读《通知》中的表述,“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只说了“最近三年”,而未提及未满三年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因此,原子股份在自查报告中声称,由于旗下子公司开展业务尚不足一年时间,因此不适用该项规定。
原子股份的这一说法在《通知》中并无相关表述,能否被股转系统接受有待揭晓。
面临规模不达标窘境的还有架桥资本,其2016年披露的5只重点基金实缴规模仅为15亿元。其尚未披露自查报告,不过要在短时间内整改达标显然已经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