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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365讯,11月29日,扬州政府出台最新楼市调控政策,将于12月1日具体执行。

  该文件指出: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对象超过销售房源数量的,由公证机关组织选房公开摇号确定购房人。

  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管理。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起,上市交易的限制期限由原规定的2年调整为3年。限制期限内,公证机关不得办理协议手续。

  扬州楼市出台最新调控政策 将于12月1日具体执行!


  【文件全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扬府发〔2017〕185号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4月1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扬府发〔2017〕49号),对稳定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最新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刚性需求,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各项调控措施持续发力,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土地供应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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