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13、加快研究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市区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科学制订年度租售供应计划,2017年基本建成住房公共租赁平台,不断探索“互联网+房屋租赁+生活服务”的扬州模式。
六、强化舆论正面引导
14、由宣传部门牵头,会同房管、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要建立舆情收集和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
七、健全房地产信息支撑体系
15、以城市运行大数据为支撑,建设扬州市房屋全生命周期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分析平台,对市区现有房屋状况开展调查,摸底现有房屋实际状况,客观分析市场需求,着眼长远,加强房地产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发挥政府和市场、划引领和政策协同作用,努力在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品质提升上求突破。
八、本通知所指市区含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经济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和蜀冈—瘦西湖风景区。
九、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想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银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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