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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君安证券副总裁喊话刘士余:没有赚钱机会

时间:2017-05-25 11:29 来源:荣兴下午茶 浏览量:

刘士余 证券市场 君安证券

  律师、高级会计师、上海交大多层次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福卡智库首席专业研究员、上海财务学会副会长、上海红十字会监察员、上海市第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原万国证券黄浦营业部经理、交易总监、君安证券副总裁,国泰君安(18.68 +0.97%,诊股)总经济师、国联安基金督察长。

  去年下半年以来,新股发行节奏明显加快,几乎每个星期在10家以上,比完全市场化、注册制且资本最充裕的美国股市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国A股市场总市值大幅缩水,个股更是跌破股灾时的价格,作为最拥护股票市场的广大中小投资者财产更是血流成河。相比美国股市连续八年牛市,中国投资者常常心惊肉跳,因为股灾常态化,难道是美国经济连续八年比中国强劲吗?管理层必须反思。

  一、股票市场供需失衡是股灾常态化重要原因

  股票市场有两大功能,一是融资功能,为国企、为中小创企、为高科技企业融资,让其在企业的发展中利用资本如虎添翼,更上一层楼,这是无可厚非的,股票市场的第二个功能是投资功能,以吸引广大投资者吸引到股市上来,使股市能正常运行,如果说常年投资亏损还有人会继续把自己的钱放在股票市场上吗?据统计:剔除2016年1月26日以后上市的股票,总共有2806只股票,截止5月24日,其中有1393只跌破了2638点时的收盘价,占比49.6%,这种损失难道不是股灾吗?如果长期没有广大投资者增量资金入市,或者说资金纷纷出逃,股市还能健康的存在吗?

  现在市场的结果是中小创控股股东清仓式减持股票,和企业拜拜了,成为了几十亿的富翁,而另一面,广大投资者手上拿了一大堆亏损的股票,个人资产大幅缩水,这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供求决定经济走向,资金决定价格走向,在我看来,每年IPO的融资量加上上市公司增发的股份,再加上每年大小非减持的套现量必须要有同等量的增量资金进入股市,才能使股市资金保持最基本的平衡,这是最基本的因素,因此不能看不到增量资金而盲目大批量的新股上市,也不能对大小非减持视而不见,据统计,2015年IPO募资金额为1585亿,大小非减持4566亿,两者相加为6151亿元;2016年IPO募资金额为1498亿,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减持规模超3600亿元,两者相加为5098亿元,这里均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一年后的解禁减持金额,真心希望管理层也招几个数学博士建个模型,股市资金的供应量和需求量的平衡点在哪里?

  现在流行一种说法,说:加快IPO是脱虚向实,是支持实体企业最有力的行动,不错,但不能过,应该有临界点,然而事实又很残酷,大量企业上市就变脸,大量企业的创始股东,尤其是亏损企业的创始股东,往往可以将股票全部抛掉清仓,套现几十个亿,更有甚者设法将套现资金转移到国外,寻找移民的道路,将亏损的企业留给了广大投资者,这是本末倒置!股民帮忙帮成接盘侠。

  资本市场需要兼顾公平与正义 ,经历了股灾后的市场依然需要休养生息,否则保护中小投资者从何说起?笔者从去年1月开始,多次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对创始股东减持的时间、数量提出异议,并提出了延后减持的建议,不妨今天笔者假设以发审委身份,编一段发审委委员向发行人、控股股东的问答,给大家推敲一下。

  问:你上市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要利用资金把实业做大做强。

  问:你向往做百年老店吗?

  答:那当然。

  问:有人说你们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圈钱,市值做大后把股票抛掉,成为几十亿的亿万富翁,然后走人?

  答:不会的,不过如果三年后我开始合法减持法律上是允许的。

  问:那么你减持了,当初为你要做大做强上市而拿出钱来投资人,也就是你的股民,是不是也可以把股票抛给你呢?

  答:这个好像不可以。

  问:你不干了,那么小股民怎么办?当初就是因为冲着你信誓旦旦要做大做强而掏钱出来的

  答:这个。。。这个。。。

  问:那你想明白后再来申请上市吧。

  下一位!

  问:有人说你们市值做大市值后,会把股票清仓减持,自己成为几十亿富翁,然后走人?

  答:不会的,我要做百年老店,长期做下去。

  问:那你上市后,到第七年才允许你减持,而且不能超过5%,你同意吗?

  答:当然同意。

  问:如果你不守信用,上市后第十年把股票全部抛掉呢?

  答:如果我要清仓式减持,你可以惩罚我。

  问:怎么惩罚你?

  答:我抛十股,只拿两股的钱,其余八股送给流通股的投资者,或者说,用缩股的办法,我只有将十股缩成两股才可以抛。

  问:当真?

  答:当然咯,说到做到,

  问:可以,你IPO通过了。

  在我认为如果第七年后才能减持,并且只能减持5%-10%,上市前作假意义就不大了,审批就可以简化,因为作假造成的短期虚假繁荣他不是受益者。

  对企业上市后,主要股东的减持作制度修改建议如下:

  1、控股股东上市后第七年才可以减持,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减持量不得超过10%。

  2、控股股东,第十年至第十二年每年允许减持10%,但必须支付50%的对价,方法是:将抛出的现金50%归己,50%当天分配给其他流动股股东,或每十股缩五股才能变现。

  3、第十三年至十六年,每年允许减持10%,但必须支付70%的对价,方法是:将抛出的现金30%归己,70%分配给当天的其他流动股股东,或每十股缩至三股才能变现。

  4、对资产重组卖壳变现其股份同样按上述比例支付给其他流通股股东。

  5、对亏损企业控股股东减持,在时间上按上述年限全部顺延一年或者两年才能减持,在对价上,在原有的基础上全部增加10%的对价给其他流通股东。

  6、对上市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约束不能因为辞职而允许提前减持,因为他们的股份什么时候流通,上市前已按法规进行了公示,进行了信息披露,因辞职而允许提前抛售,有欺骗投资人之嫌。

  7、对控股股东及高管等特别约定的股东的股份通过大众交易的减持,包括通过法院抵押物的债权转移,并不构成接盘人可以提前流通的理由,以前的减持约定对接盘者继续有效。

  以上1~7的措施,电脑完全可以锁定,不知道怎么会产生提前减持的违约呢?

  在当下,如果法规还不允许改,可以谁承诺延期减持谁优先通过上市,对已上市的企业如果法规修改来不及,可以谁承诺延期,谁可以优先享受证券市场上的股票增发、发债、配股、重大资产并购重组,也可以作为行业内企业评比的各种条件之一。

  二、对市场监管过于行政干预是市场不活跃的重要原因

  对目前市场运营监管在一级市场IPO环节主要是严格审核,防止带病上市、防止一上市就变脸。在二级市场上主要是严格信息披露,资金来源相对透明(关注过于交叉创新的金融产品入市),然而现在行政干预明显过多,比如:

  1、不准举牌

  2、不准炒题材

  3、不准炒次新

  4、不准重大资产重组(购并是证券市场永恒的主题)

  5、不准高送转(其实要管的是防止大股东以高送转为名借势减持)

  6、不准连涨3天(在有涨停板机制下有必要吗?)

  7、对市场重要的中流砥柱的保险资金过度打压

  8、允许国家队以集中资金优势巨量高抛低吸,把广大投资作为对手盘

  别说美国人说你不是市场化经济,就连习惯于行政干预的中国股民也认为这是非市场化监管行为,在这种非市场化监管的理念下,一个月后明晟MSCI指数公司是否会将中国A股纳入其中国指数及新兴市场指数吗?24号早间MSCI的高管对于A股的评论也值得市场参与者深思,一个没有太多赚钱机会的市场是不太容易吸引包括海外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群体的,这已经是A股2013年以来第4次冲击MSCI指数了,今天穆迪发布评级报告,将中国主权信用评级从Aa3下调至A1又耐人寻味,凶多吉少。

  前总理曾说过:在证券市场,信心比黄金还要贵。试问:如果大多数人对市场没有信心,大多数人想退出市场,这样的股市还能维持吗?已经没有活力的股市再如此干预将是死水一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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