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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应建国家级生态合作试验区,统一补偿标准

时间:2017-06-29 17:34 来源:第一财经 浏览量:

生态 实验 国家级

    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出版的《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7)》近日在北京发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处处长、京津冀蓝皮书主编祝合良表示,自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以来,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联防联控机制日益完善。2015年12月份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大气、水、土壤防治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措施。

  “生态建设合作不断密切,三年来京津冀三地签订了一系列区域合作协议,进入全面合作阶段。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深化,目前基本形成京津冀绿色低碳发展格局,通过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压减煤炭,发展清洁能源。生态扶贫工作不断明显,2016年10月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相关扶贫工作的方案,有针对性进行开展,一对一进行帮扶。”祝合良称。

  不过,他也表示,当前,京津冀在生态保护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尤其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空白。

  蓝皮书指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实现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有效保障。政府在生态补偿方面应该发挥主体和主导作用,应建立以中央政府补偿为主、地方间横向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进行明确分工,中央政府应重点解决生态涵养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主要包括提升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以保证对生态涵养区生态补偿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因此,应提升中央对生态涵养区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适度压减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地方政府应根据“谁受益、谁付费”原则,进行基于项目的横向补偿。要完善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环境保护政策实施所形成的增支减收给予合理补偿,可采取项目补偿、政策补偿、资金补偿(财政补贴、财政转移支付)、智力补偿、技术补偿、实物补偿、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

  蓝皮书建议,在京津冀地区共建国家级生态合作试验区,统一补偿标准。将河北省的承德、张家口、保定山区,北京西部、北部,天津北部等生态涵养区,共同申请国家级生态合作试验区,通过生态补偿政策的先行先试,为全国生态涵养区发展探索新路子。通过建立合作试验区,加快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改革,推进生态资源价值化,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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