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居住权和迁徙权……
伦敦今年6月发生了大火灾,英国政府是怎么处理的?
从城市长期治理、发展的角度来看,政府需要保障和肯定城市化中人的权利,赋予城市中每个人以同等的权利。
2017年6月14日凌晨,英国伦敦肯辛顿区的格伦费尔大楼内燃起熊熊大火。那场火灾最终造成71人死亡,数百人房屋被毁。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国政府已斥资千万在肯辛顿一个豪华公寓开发区购买了68套公寓,以安置约250名在伦敦高层公寓大火中丧失家园的灾民,受灾者可永久居住。
2017年6月14日,伦敦格伦费尔大楼发生火灾
英国处置这场火灾的代价极高,为了今后规避这种高昂的代价,英国随即进行了广泛的安全隐患排查。约4000名居民被告知,由于消防署认定他们居住的公寓楼不安全,所有人必须立即撤离。
并不是所有检测不合格的住宅都进行了疏散。一些检测不合格的社区采取了24小时巡逻,另有一些社区开始拆除不合格的外墙材料。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表示,所有火灾受害者都将获得一视同仁的赔偿,政府不会进行移民和国籍甄别,地方政府将获得一切必要的资源,以确保所有因住房不符合防火要求而撤离的居民有地方可住。
没有户口制度约束,没有办法进行区别赔偿,也没有办法用提高成本的办法把收入不高的人赶走。
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居住权和迁徙权,那么,要让有火灾隐患的群租房住客搬离,需要政府对他们的居住权与迁徙权进行补偿。
反之,如果当地政府拥有随意驱逐非本地户籍的本国外来人口的权力,那么这些外来的城市居民,就必须购买不被政府驱离的权利,这实际就是户口拍卖政策。
土著,有户口,跟土著居民结婚的,有户口,有能力、有资产的人有户口,其他人住得再久,也没有户口,跟移民政策有点像。
于是,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城市治理模式。
前一种模式,政府替风险处置和管理买单; 后一种模式,把成本转嫁到外来人口身上。
从长远来看,一个不要求政府承担风险管理和处置成本的模式肯定不会成功,因为这个模式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的隐患,甚至不需要长时间,风险就会显现。
12月13日,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又发生了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这距离月初北京市大规模排查火灾隐患、驱离群租群体,还不到20天。
事故勘察结果,系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起火前,一名住户从二楼拉出电线,通过接线板给电动车充电。无知导致胆大。处理结果包括,对一系列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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