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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赔付制度顺利实施

时间:2017-09-13 16:16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量:

制度 实施 赔付

   为准确界定适格投资者提供保障

  如何准确地确定赔付对象,是开展先行赔付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赔付对象应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间买入该证券,并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在已开展的3例先行赔付案例中,均面临虚假陈述行为时间跨度大、交易频繁而导致赔付对象界定难度大的棘手问题,例如“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行为时间跨度约17个月,“欣泰电气”虚假陈述行为时间跨度近24个月,“海联讯”虚假陈述行为跨度则超过29个月。为此,中国结算充分利用我国证券集中登记存管的优势,依托大数据中心,准确统计出每一条虚假陈述所涉证券的交易变动数据,梳理出虚假陈述期间所有参与交易的投资者账户信息。例如在“欣泰电气”先行赔付工作中,中国结算提供了211万余条交易变动记录信息,为准确界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对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适格投资者查询赔付金额提供便利

  为便捷投资者准确获悉赔付金额,中国结算充分发挥法定登记职能,在每一个适格投资者的账户中,临时登记了与赔付金额对应数量的“赔付权”,这一安排为投资者带来诸多便利:一方面,投资者通过交易软件能够在账户中查询到“赔付权”,可直观获悉本人属于适格赔付对象的事实,进而及时进行赔付申报等后续操作;另一方面,由于每一份“赔付权”代表着有权获赔1元,因此投资者通过查询“赔付权”的数量便可清晰地知悉能够获赔的金额。

  考虑到投资者可能委托多家证券公司就虚假陈述所涉证券进行交易,中国结算合并计算其“赔付权”份额,派发至投资者股份所在的每一个托管单元,保证投资者在任何一家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均可查询到自己拥有的全部“赔付权”数量,为投资者足额获得赔付提供便利。

  平稳高效向适格投资者派发赔付资金

  当适格投资者申报同意赔付后,如何将赔付资金准确、快速地划付给投资者,成为先行赔付工作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由于虚假陈述事件涉及的适格投资者众多,如采集所有投资者银行账号并逐一支付,将耗时耗力,且容易产生操作风险。为有效解决先行赔付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中国结算发挥自身的资金结算优势,为赔付基金管理人提供代收代付服务,在T日收到赔付资金后,中国结算T日日终就将赔付资金派发至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根据中国结算发送的清算数据,再将资金派发至适格投资者的资金账户,确保投资者在T+1日即可查询到资金。通过中国结算资金结算系统进行赔付资金的派发,不仅平稳高效,而且T+1日的结算周期也遥遥领先于其他发达证券市场。据统计,在已实施的3例先行赔付案例中,中国结算已累计完成了约5.04亿元赔付资金的派发工作,涉及3.4万余名投资者,充分展现了中国结算在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和业务处理效率方面的优势。

  近年来,中国结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做好支持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各项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落实,有力支持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结算将矢志不渝地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重大业务风险底线,确保登记结算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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