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 >主页 > 财经 > 要闻 >

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农业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06 20:44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量:

扶贫工作

  《通知》要求,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一是要坚持“四大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产业为本,注重实效;加强引导,强化风控;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二是要抓好“六大实施环节”:立足优势产业选好项目,严格选好实施主体,注重形成物化资产,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切实保障贫困户收益,适时开展动态调整。三是要夯实“五大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控,严格监督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各地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总体推进顺利,成效初显,但也有个别地方“绣花”功夫做的不够细,存在“一投了之”等情况,需要引起重视,如个别地方对资产收益扶贫所需的产业基础重视不够,急于把钱花出去,没有把更多精力放在精选好项目上;又如个别项目对财政投入依赖过高,收益可持续性面临挑战;还有的地方在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时,更关注项目红利和短期回报,对风险隐患重视不够。

  为切实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风险管控,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此次《通知》提出了几方面的要求:一是找好“合伙人”和“经理人”,从源头控制风险。要选择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主体。二是注重形成物化资产,警惕高风险运营模式。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资金,鼓励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对于利用财政资金开展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放大”后再用于资产收益扶贫,要审慎研究可能带来的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三是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杜绝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鼓励实施主体购买商业保险,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