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五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4宗信披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其中,就有涉及“方正系”四家公司: 方正证券、方正科技、中国高科和北大医药。
证监会的处罚尘埃落定,使投资者向这四家公司的索赔具备了前置条件。《投资快报》记者从多位维权律师出获悉,针对这些公司的维权行动已经火速展开,昨日已经有方正证券股民委托律师前往长沙中院立案,且法院当场受理了案件。其于5月9日受其中一位方正证券股民委托,亲自前往长沙中院立案,法院当场正式受理了该案。而部分方正科技投资者也早在今年4月份就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这意味着“方正系”股民索赔系列案被正式拉开帷幕!
“方正系”因信披违规被顶格处罚
证监会调查指出,“方正系”四家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有:中国高科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累计5,343.38万元,占中国高科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47亿元)的7.15%,且该笔关联交易对中国高科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方正科技长期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且公司主要销售业务通过该关联交易发生。2004年至2015年6月,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17.30%至325.87%。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延续多年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违法情节严重。北大医药未按规定披露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6.71%。
证监会决定对涉案的4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给予顶格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丽、周伯勤、李友、方中华、李国军等分别给予顶格30万元罚款,对李友、余丽同时涉及多案的情形从重处罚,分别给予二人终身及10年市场禁入。
立案期间股价波动大 股民损失惨重
证监会对“方正系”四家公司的立案调查是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分别展开,历时一年半至两年不等时间,终于对该四个案件同时查实并处罚。
数据显示,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前后,四家公司股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例如:2014年11月21日,北大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当日,北大医药股票开盘跌3.72%,收盘时涨3.09%,次日收盘跌3.61%。2015年7月15日,方正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当日,方正证券开盘跌8.53%,收盘时跌6.53%。2015年7月24日,中国高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当日,中国高科开盘跌8.29%,收盘时跌6.66%,此后两个交易日收盘竟然连续跌停。2015年11月20日,方正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当日,方正科技开盘跌2.12%,收盘时跌2.79% 。
“方正系”四家公司被立案调查后,股价波动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少损失。加之,“方正系”信披违规被调查至被处罚期间,股价下跌比较严重,而不少“方正系”投资者是长线投资,甚至至今都没有卖出股票,损失惨重。其中,有的投资者甚至单笔亏损数百万。
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方正证券股东人数曾一度高达32万之多;2015年9月30日,方正科技股东人数也高达31.9万;2015年6月30日,中国高科股东人数达2.92万;2014年9月30日,北大医药股东人数达2.5万。如此庞大的股民基数,索赔的投资者估计不在少数。有维权律师表示,参照同类案例,预计“方正系”索赔案的总索赔金额或达数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上周,A股市场共有约1000位投资者参与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起诉总标的约为两亿元,而如果方正科技案也达到如此规模,或将对上市公司形成一定程度的挑战,
股民维权行动紧锣密鼓展开
事实上,针对“方正系”索赔的维权行动,也在紧锣密鼓的展开。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其于5月9日受其中一位方正证券股民委托,亲自前往长沙中院立案,法院当场正式受理了该案;而部分方正科技投资者也已在四月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
“此前法院也收下部分投资者的起诉材料,但是并没有受理相关案件,在没有正式处罚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方正科技索赔案的。而目前《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正式作出,相信后续很快法院就会正式受理方正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到一百多位方正科技投资者的维权诉讼委托,金额达数千万元,目前首批起诉材料已经提交法院,正在等待法院的正式立案。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也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其代理的方正科技索赔案件将于近期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索赔材料,预计会顺利得到法院受理及立案。
预计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可依法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进行索赔。预计索赔条件如下:1、方正证券:在2011年8月9日至2015年7月14日买入且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2、方正科技:2005年3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买入且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或2005年3月19日至2016年12月19日买入且在2016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3、中国高科:2013年4月27日至2015年7月23日买入且在2015年7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4、北大医药:2013年6月14日至2014年11月20日买入且在2014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拟提出索赔的投资者需要提供如下初步资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对账起止日期: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
此外,该系列索赔案诉讼时效均为2019年5月5日,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加入索赔。
证券民事索赔案件由于有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作为索赔前提,因此,该类索赔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一般均比较充足,胜诉概率也比较大,所以,希望受损股民股民积极参与,切莫持续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