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 行情 / 概念 / 新股 / 研报 / 涨停 > 深交所追问*ST准油实控人

深交所追问*ST准油实控人

2017-06-10 00: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证券时报网

6月8日,证券时报·e公司曾报道《26亿夹层协议曝光 解构*ST准油易主案反目始末》,对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越集团”)、秦勇和杭州威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威淼”)签署协议事项予以报道并提出质疑。

6月8日晚间,深交所向*ST准油发去关注函,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函询相关方,对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6月4日晚间,*ST准油公告称,原实控人秦勇发来告知函,称国浩科技产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国浩科技”)未按约定履责,拟收回所持*ST准油全部表决权。秦勇还一同发来了6份文件,包含此前未曾披露的夹层协议,从而令杭州威淼走向前台。文件透露,杭州威淼曾与秦勇签订多份协议,限期解决秦勇债务问题,并指定国浩科技受让秦勇表决权。

前述报道指出,杭州威淼背后出资方沈梦梦实际上已于今年1月26日进入*ST准油董事会,担任副董事长。沈梦梦与自然人张旭、孙璐、刘江泉形成了复杂的股权、人事关系,并成立多家合伙企业、资管公司,却指定了关联寥寥的国浩科技受让秦勇表决权。上述这一切指向一项价值26亿元的资产包,秦勇希冀杭州威淼至多出资26亿元解决其债务问题以换取其资产包。

深交所要求*ST准油梳理创越集团、秦勇与杭州威淼、国浩科技之间签署的6份协议,说明各协议的签署日期,并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和补充协议,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证券时报·e公司的报道,《合作协议》仍有一份补充协议(SLYY2016-2)未见披露,杭州威淼去年12月21日向创越集团发去《关于指定国浩科技作为〈合作协议〉中指定表决权委托对象的函》同样未见披露,另外可能还存在秦勇与国浩科技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未予以披露。由此也可以看出,秦勇有选择地披露部分协议,而不是全部协议。

深交所要求*ST准油说明,上述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除关联关系外的其他任何关系,核实在创越集团、秦勇将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国浩科技后,将高居伟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准确合理。


标签深交所 *ST准油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