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证券时报·e公司曾报道《26亿夹层协议曝光 解构*ST准油易主案反目始末》,对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越集团”)、秦勇和杭州威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威淼”)签署协议事项予以报道并提出质疑。
6月8日晚间,深交所向*ST准油发去关注函,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函询相关方,对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6月4日晚间,*ST准油公告称,原实控人秦勇发来告知函,称国浩科技产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国浩科技”)未按约定履责,拟收回所持*ST准油全部表决权。秦勇还一同发来了6份文件,包含此前未曾披露的夹层协议,从而令杭州威淼走向前台。文件透露,杭州威淼曾与秦勇签订多份协议,限期解决秦勇债务问题,并指定国浩科技受让秦勇表决权。
前述报道指出,杭州威淼背后出资方沈梦梦实际上已于今年1月26日进入*ST准油董事会,担任副董事长。沈梦梦与自然人张旭、孙璐、刘江泉形成了复杂的股权、人事关系,并成立多家合伙企业、资管公司,却指定了关联寥寥的国浩科技受让秦勇表决权。上述这一切指向一项价值26亿元的资产包,秦勇希冀杭州威淼至多出资26亿元解决其债务问题以换取其资产包。
深交所要求*ST准油梳理创越集团、秦勇与杭州威淼、国浩科技之间签署的6份协议,说明各协议的签署日期,并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和补充协议,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证券时报·e公司的报道,《合作协议》仍有一份补充协议(SLYY2016-2)未见披露,杭州威淼去年12月21日向创越集团发去《关于指定国浩科技作为〈合作协议〉中指定表决权委托对象的函》同样未见披露,另外可能还存在秦勇与国浩科技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未予以披露。由此也可以看出,秦勇有选择地披露部分协议,而不是全部协议。
深交所要求*ST准油说明,上述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除关联关系外的其他任何关系,核实在创越集团、秦勇将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国浩科技后,将高居伟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准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