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新三板到处中坑,这是因为几个老鼠屎摔了一锅汤。对于投资人来说,如果碰到了亨达股份,那么就是倒霉中的倒霉蛋了。请看他的股价走势,几乎不给投资者任何赚钱的机会:
上图为亨达股份股价走势图
由于亨达股份没有按期披露年报,2017年6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向该公司发布自律监管措施函。而公司方面表示了最诚挚的歉意,然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这就是说,亨达股份虚心接受,但坚决不改。人民日报评论这一行为是“满身恶习,举止轻浮”。
亨达股份这一退市,直接把200多位投资者安置问题仍给全国股转公司,也把新三板如何保护投资者这一问题抛给了市场。在“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下,只要拿到亨达股份财务造假的证据,200多位投资者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新三板报》组建了财报分析小组,通过分析亨达股份财务报告,为投资者需找蛛丝马迹:
质疑亨达股份虚构的8000万元分红
质疑亨达股份虚设6000万银行理财资产
质疑亨达股份造假现金流量表
在“卖者有责”的前提下,我们先来看看“买者自负”,投资者根据什么理由选择买入,这个理由是否成立呢?
坑人的买入的理由——货币资金高于总市值
“市净率在新三板垫底,账上资金却远超市值。这样的公司肯定值得买入。” 这是一位亨达股份的投资者向《新三板报》解释自己买入的理由。
数据显示,2016年6月底,亨达股份账面货币资金达到4.94亿元,此时的股价3.88元,总市值为4.18亿元。这也成为2016年下半年投资者人数从152户增长到200户以上的原因,同时也是被套住的投资者持有的原因。
诚然,这个理由是成立的,背后逻辑在于,亨达股份的价值被低估,在新三板流动性稀缺的情况下,这种非理性的低估是可能出现的。
既然买者是通过财务报告及股价作为判断依据,符合新三板价值投资的原则。那么“买者需要自负”根据就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但情况并非如此。
亨达股份自2015年1月15日挂牌新三板,到2017年1月12日停牌,整整两年时间里,定增7000万元,高管们质押2200多万股,换来了1.2亿元巨额资金,家族成员一共11次减持,还有担保等行为。
不仅如此,亨达股份和旗下两家公司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和皮具有限公司全部被列入失信人,大量官司缠身,作为亨达股份股东之一的上海星杉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加入了原告行列,甚至因为发不出工资与员工对簿公堂。
这不得不假设为亨达股份涉嫌“卖方有责”的问题了,如果亨达股份财务造假成立,那么200多位投资者即可维权。因此,以买入理由出发,先找到货币资金造假的证据最重要。
下面,《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试图还原亨达股份财务造假模式:
虚构的8000万元分红
众所周知,2011年亨达股份就提交材料申请挂牌中小板,然而由于内控制度存在缺陷,被发审委否决了,2007年参与定增的3家PE机构也只能翘首以盼下一次退出机会,因为2014年顺应时机,亨达股份又乘上新三板的东风,由新时代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助其挂牌新三板。
挂牌之时,亨达股份分别提供了2013全年和2014年1-5月财务年报表,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发展喜人。
不过《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认为,这两个财报数据并非真实披露,目的是为亨达股份下一次增资扩股做铺垫,其业绩存在明显人为粉饰的痕迹。
《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在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发现2013年度,亨达股份母公司出现了极其不正常的一笔业绩:通过成本法取得的投资收益8000万元。
由上图可见,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8000万元,意味着亨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2013年内向母公司分红8000万元。
这样看来,能分红的公司,当然是好公司,因为有钱任性嘛。可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让人瞠目结舌。
《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发现“子公司一边向母公司筹借资金,一边还向母公司分红”,而且还在积极申请银行保证贷款。这到底是有钱还没钱呀?
更重要的是,这笔8000万元的投资收益,竟然没有相应的现金流体现!
因此,我们假设亨达股份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就是应收分红款,但我们会计学中并没有应收分红款这一会计科目,而且2013年底其他应收款不过4667万元,那么,这8000万元是来自哪里,又去向何方呢?
因此《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认为,亨达股份母公司2013年取得了8037万元的净利润显得极其突兀,不符合基本的会计准则。
而亨达股份仅仅对集团鞋业有限公司的分红款就高达8000万元,显然也不匹配。
所以《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初步推测,8000万元的投资收益实则系伪造的,亨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后的净利润可能是亏损的,无中生有的8000万元投资收益直接将净利润提升到3514万元。
虚设6000万银行理财资产
账面盈余的有钱公司一般都会买理财产品,亨达股份也不例外。毕竟,2014年账面货币资金3.88亿元,2015年账面货币资金达4.89亿元,2016年半年报账面货币资金高达4.94亿元。
数据显示,亨达股份于2014年6月6日在恒丰银行燕儿岛路支行购买恒裕金久盈系列2014年第199期理财产品 6000万元,产品期限为12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
一般情况而言,企业购买银行理财的前提是公司有一部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企业自身的营运资金充足,但是亨达股份的状况显然不是如此。
截至2014年6月底,亨达股份有1.5亿元授信最高贷款额度担保到期,2014 年 8 月 28 日,王吉万、单存礼、单玉香、青岛大易红坊红木家具有限公司还与银行签订协议为亨达鞋业借款提供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并且还为亨达皮业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而且2014年11月份,亨达股份密集取得了1.1亿元的保证借款,这些数字足以说明,亨达股份的资金需求还是相当紧迫的,而且是拿不到信用贷款的。
亨达股份披露的2015年11月数笔保证借款的利息都在6%以上,并且还是5次降准降息之后的贷款利息,可想而知2014年借款利息必然更高。
那为什么亨达股份在2014年要一边购买大额一年期理财产品,一边还要不断借款和定增呢?这本身是不合商业逻辑的。我们架设购买理财产品是事出有因,那么,为什么放着剩余的3亿自有资金不用,反而选择高息借款和融资,这是何道理呢?
举措推测:8000万理财涉嫌虚增资产,因为伪造8000万元的投资收益后,就可以虚增相应的资产,这样才能实现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逻辑关系一致。
《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认为,这个理财本质就是类似于存单质押摆账,就是由亨达股份在恒丰银行燕儿岛路支行开立存款账户,由垫资服务公司将资金转入该存款账户,接着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再与此同时进行质押套现,垫款服务公司取回资金后,由亨达股份补加一部分资金以及服务费,如此以来,亨达股份的账户多出了6000万元的理财资产,为虚增资产和利润创造了条件。
因此,以下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
2015年4月亨达股份公布定增方案,以每股8元价格融资7000万元,目的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宁愿拿6000万元买死期6%利息也不愿意补充流动资金;
亨达股份投入资金理财6000万元,可以算是资金大户,恒丰银行完全可以据此给亨达股份提供授信额度,但是亨达股份却从未披露与恒丰银行有借款往来,这是否说明恒丰银行深知这笔理财的底细,所以才没有给予授信呢?
假造现金流
虚增2013年、2014年1-5月的利润,成功挂牌后,为了配合接下来的定增,亨达股份频繁出利好,例如2015年2月10日公告称子公司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实半年前就拿到认定了),2月16日又公告称与某部队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的总金额为2322.88万元(含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月份发布定增方案后,配合2014年报靓丽的财报,亨达股份2015年下半年拿到了7000万元的定增资金,此后很快亨达股份将资金投入到了亨达鞋业和皮业公司,合计对皮业公司和鞋业公司注资约1.5亿元。到2015年底,亨达股份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皮业公司和鞋业公司的往来账款如下:
收到这1.5亿元后,皮业公司和鞋业公司旋即偿还了1亿元贷款,与此同时又借入了1亿元。
待到2016年半年报,亨达股份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与2015年底数据对比,这也就意味着,亨达股份母公司收回了1214万元(14121.3万元-12907.3万元),同时又支出了1377.8万元(2719.1万元-1341.3万元),相应的现金流会在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中有所体现。
但是亨达股份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2016年上半年显示,收到的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0;收到的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也均为0;收到的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65万元和2474.81万元,同样也不匹配。毕竟2015年财报里,母公司与子公司拆借资金的现金流都是记录在筹资活动。
《新三板报》财报分析小组认为,亨达股份的数亿元的货币现金很可能是摆账用的,其时并不属于亨达股份。因此,剔除这一干扰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实不乐观,而公司高管减持、质押套现的行为也佐证了这一猜测。同时也因为成功套现后,再无造假需求,没有必要花费巨额的摆账费用,因此也有不再披露2016年报,要求退市的动机。不披露年报也就不留下监管证据和媒体监督的机会,以退出做为结束也是自我保全措施,可以说是安全降落了。
停牌后亨达股份,虽然没有向全国股转公司披露2016年年报,却悄悄在5月份提交给了税务局,这一信息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查询到,其中密集的删除了股东出资信息。另外,亨达股份入围了2016年度全国轻工业百强企业名单综合榜单,与海尔集团、新希望六和并列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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