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认为,长期持续停牌使投资者交易权严重受损。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8日回应称,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完善停复牌制度,强化交易所对停复牌的一线监管,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行使停牌权利。
常德鹏指出,长期以来,证监会将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纳入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范畴。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5月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指引,证监会于2016年9月修改了《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旨在解决停复牌中存在的“随意停、笼统说、停时长”问题。
常德鹏表示,总的来看,上市公司停复牌新规发布后,上市公司停牌数量已大幅减少,201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日均停牌家数已较2015年下降约2成;停牌时间已大幅缩短,超过90%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已控制在3个月内,基本形成了稳定的市场预期。
常德鹏指出,也应看到,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市场不成熟、制度不健全、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资本市场中内幕交易、“跟风式”、“忽悠式”重组等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停复牌制度在保障信息公平披露的同时,还承担了防控内幕交易、锁定发行价格以及完成资产管理部门前置审批等功能,客观上造成个别上市公司停牌时间较长等问题,引起了市场关注。
常德鹏强调,做好停复牌制度的改革,需要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交易权之间做到有机平衡。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强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停复牌的一线监管,在保障停复牌功能顺畅发挥的同时,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行使停牌权利,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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