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银行 / 保险 / 汽车 / 房产 P2P> 商业银行自查理财产品销售是否合规 多数投资者风险意识依旧淡漠

商业银行自查理财产品销售是否合规 多数投资者风险意识依旧淡漠

2017-05-04 12:52  来源:未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未知

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伦苏。


  虽然银行在大多数老百姓的心目中是安全、有信用、有保障的象征,然而“飞单”等乱象不但一次次将银行推向舆论的尖,也给储户心中蒙上一层阴影。储户该如何避免掉入“飞单”或“假理财”的陷阱?如何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呢?《证券日报》记者深入银行网点对此进行走访。  把这话对应到银行理财,不是银行卖的理财产品都叫“银行理财产品”。

  看清银行理财真面目

  很多人选择在银行买理财产品,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认为银行理财产品靠谱,不会赔钱,绝大多数人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认知就是,保不保本,预期收益率是多少,其他的信息都知之甚少,一般都选择相信银行理财经理的推介。但却不知,很多其他产品或者根本不存在的产品披着银行理财产品的外衣在进行销售。部分理财经理考虑到自家银行理财产品提成低,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提成高,因此通过含糊其辞、偷梁换柱的介绍来诱导投资者。在走访中,很多投资者向《证券日报》记者抱怨,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太难懂了,N页纸写了一大堆看不懂的文字。

  那么,如何避免掉入“飞单”或“假理财”的陷阱?部分银行的理财经理表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协议书和产品说明书,如果看不懂,主要了解以下方面,比如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是否保本、预期收益、资产管理人和其他相关合同条款。每款金融投资产品都有一个产品管理人,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就是银行,而‘飞单’产品的管理人一定不是银行,而是某理财项目公司、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所以,投资者在遇到理财经理介绍某款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产品的管理人是谁,并且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也会有显示。”

  此外,某城商行支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首先要询问产品是否有登记编码。要注意查证购买产品是否银行正规产品,给银行理财产品做一个‘亲子’鉴定,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编码,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到产品信息,一般个人理财产品登记编码是以字母‘C’开头的14位编码,银行代销产品则可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因此,凡是无法通过中国理财网公示、代销产品清单查询到的产品,均应予以高度警惕。”

  2014年,在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即要求,银行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

  《证券日报》记者在该行在售理财产品目录上发现,理财产品都标有登记编码,如一款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7%的65天的理财产品登记编码为“C1080317000388”。记者随后登录“中国理财网”输入该编码,网页立马弹出了这款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比如产品名称、收益类型、运作模式、风险等级、募集期、存续期、起售金额、期限类型、实际天数、发行机构、预期最高收益率、投资资产的类型、销售区域。

  另一家股份制行的理财经理则称,除了通过中国理财网查询外,客户也可以通过银行的官网直接查询每日在售的理财产品清单或者直接打客服电话查询产品是否存在,还可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查询是否有此产品的信息。他还表示,还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同时,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均须通过柜面或自助渠道进行认申购操作,但凡被要求向个人或第三方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的,就要提高警惕,有可能就是“飞单”,并注意查看业务办理回执中的汇款账户明细。

  某城商行的理财经理表示,同时要认清公章,凡银行自身发布的产品,或与相关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的产品,均会盖上银行公章。但是公章也有可能做假,投资人须留意是钢印还是红泥印。

  银监会近期下发的5号文《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金融机构与其客户若私刻、盗用银行公章为客户办理开户、支付、存贷款业务或账外经营,则涉嫌内外勾结违法经营,是银行需整治的乱象之一。

  银行抓紧自查

  近日,记者走访部分银行网点发现,多家银行的分行相关负责人到支行网点进行视察,了解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打擦边球等违规行为。

  在走访调查中《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来银行买理财产品的大部分储户大多并没有提高风险意识,依旧只关心收益率和期限,对于资金投向并不关心,有时连客户经理也解释不清楚资金投向。据记者观察,多数储户没有怀疑过银行理财产品的真伪性,也并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辨别产品的真伪。

  当记者询问投资者是否碰到过假理财时,正在某银行办理业务储户告诉记者,“我只知道在外面买理财产品会有很大风险,但还不知道原来银行买的理财产品也会有这么大的风险。”

  某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表示,“飞单”产品通常以超高的投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理财经理一般都是“杀熟”, 瞄准的多是银行的大客户、老客户,即使推荐人是自己早已熟悉的银行工作人员,也应该多个心眼。另外,所有的口头承诺都是苍白并无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银行和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情形严重应立即报案。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自身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违法金融行为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高息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出现问题,留存购买理财产品的完备证据,包括合同和各类凭证等等,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标签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