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据了解,《通知》对下一步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进度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正式明确了整改实施阶段应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整改期最长可延至2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及验收。
此外,《通知》要求从业机构按照整改意见书自行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并提交本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省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审核。整改计划应承诺不新增不合规业务;对存量不合规业务明确退出时间表,原则上不超过1年,分领域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做好退出业务可能引发风险的应急预案。
《通知》表示,从业机构应对照整改计划,组织实施整改;整改期间要按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省领导小组指定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及违法违规业务退出进度。
《通知》强调,各省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组织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期间辖内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及业务规模双降。
对于跨省从业机构,机构总部注册地省级领导小组要将处置工作意见通报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领导小组,共同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做好严格准入或备案管理。此外,要做好严格准入或备案管理。凡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或备案管理。清埋整顿期间,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与此同时,整改期间,从业机构存量不合规业务要逐步压降至零,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一经发现新增不合规业务,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省领导小组指定部门)须立即叫停并严肃处理。
(原标题:互金整治延期一年 存量不合规业务将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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