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记者暗访时发现,目前沪上仍有房产中介宣称,如果首付资金不足,购房者可以直接向中介申请贷款垫资;也可以走中介渠道向银行套出消费贷款,以支付房款,并再三保证不会有问题。
但问题是这样做真的没风险吗?
中介助演消费贷“变形记”
对于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监管部门的态度一直很明确,那就是:不行!
去年下半年,央行等七部门出台新规,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今年3月开始的房产调控,也重申了禁止“首付贷”的监管态度。
近期,北京、深圳、南京等多地监管部门更是纷纷发文,要求辖下银行自查消费贷。
然而,《国际金融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暗访上海多家房产中介时,发现仍有一些房产中介打着“信用贷”、“消费贷”的旗号,在违规提供首付贷服务。
“购房首付款还差二三十万,你们有解决方案吗?”9月12日,记者将这一问题分别抛给了中原、链家、安居客、我爱我家等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前三者均给出了“否定答案”。
而我爱我家旗下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该房产中介公司旗下就有专门的金融部门做消费贷。如果首付资金不足,中介可以直接提供贷款。
据上述工作人员所述,该中介旗下的贷款公司甚至可以提供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大额贷款,但相应的,贷款利率相当高,并且贷款需在1年以内还清。
“银行的抵押贷、消费贷,我们也都可以做。”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要做银行消费贷,则需要通过中介的渠道,在该中介的陪同下一起去银行贷款。而且高额度的贷款需要房产或其他资产作抵押,没有抵押资产的话额度相对较小。贷款利率一般是在普通消费贷利率上上浮10%。
当记者问及近日监管部门严查消费贷一事会不会有影响时,该工作人员再三向记者保证:“绝对不会有问题,请放心。”
对于这些中介来说,从银行拿贷款、多拿贷款似乎并不是什么大难题。
一位安居客的工作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可以将房子作“高评”处理,做高房价多贷款,“这种方式,我们之前做过很多了”。
个人消费者切勿存侥幸心理
消费贷变首付贷,这样做真的像上述中介人员说的那样万无一失吗?
显然不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现象已是屡开罚单。
一般消费贷额度借款合同都会要求,借款人承诺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购房,不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账户交易类产品,不得用于购买债券,不用于借贷,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一旦被银行发现违规,根据合同,最坏的情况下,贷款者是会被要求全部提前还款。
有业内人士指出,被发现的话,对个人消费者就可能意味着贷款被提前收回,现金流被截断,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监管再出狠招:消费贷期限缩至5年
消费贷“变脸”屡禁不止,监管还有什么招?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深圳某家银行收到“关于落实人民银行《金融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管辖支行、营业部加强个人其他消费贷管理。
具体来看,该文件要求各银行除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房商通、抵质押额度贷款等),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并且要求各银行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上述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该文件的真实性得到了相关银行人士的证实。
9月12日,广发银行深圳某支行的个贷经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9月11日,该行确实收到了央行下发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个人消费贷产品的最长期限由30年缩短到5年。目前,该行已经开始执行通知要求。
“从30年变成5年,无疑加大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就算顶着风险贷到了款,也没以前划算了,真不建议这么做。”上述个贷经理表示。
该个贷经理表示,过了这段时间,还有可能恢复30年的期限。(原标题:“智斗”监管上演变形记 消费贷中介顶风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