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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P2P平台整改期业务规模不能增

2017-09-15 22:35  来源:泉州晚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泉州晚报

自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泉州市根据相关会议精神,推进互联网金融分领域专项整治,同步完成房地产、类金融、交易场所及校园网贷风险排查等工作,及时查处摸排过程中发现的一批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积累势头。

据了解,下一步泉州市将定期对清理整顿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督导和通报,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确保重点对象全面覆盖辖内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机构。对已完成现场检查的企业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效果。对未纳入重点对象范围的从业机构,将采取集中约谈、宣讲政策、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自查并整改,同时持续监测其业务开展情况。

对列入清理整顿重点对象的所有机构,泉州市将开展现场检察、出具整改意见,要求从业机构制定整改计划书并履行审核程序。严格把握机构整改与验收工作,2018年6月底前,各家机构必须完成整改。对不配合监管、拒不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以及违规情节严重的从业机构,将调整到取缔类,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对非重点对象,各地要按不低于5%的比例,按月滚动抽查。

同时,督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逐月减少存量违规业务,并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确保整治期间辖内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及业务规模“双降”。按照国家整治办要求,把P2P网贷、互联网资管、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作为清理整顿重中之重,对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重点企业重点关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扑灭滋生非法集资风险的苗头。

泉州市各金融管理部门将逐步实现对新型金融业态监管的全覆盖。凡在泉州市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的,涉及参与P2P等领域运营的,相关部门将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经批准运营的,出现违规行为,依照方案要求予以查处。(原标题:福建泉州要求P2P平台整改期业务规模不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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