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在 “第二届中国金融科技大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所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都不应该搞那种脱离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阶段、超出自身风险管控能力的过度创新,不允许打着改革和创新的旗号去搞那些诱惑和欺骗群众、逃避法律监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伪创新。
“所有的金融科技活动以及相关从事金融科技业务的行业机构、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都应该将是否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普惠水平、是否有利于提高金融风险管控能力、是否有利于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本原则,并按照这一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要结合自身的竞争优势和资源禀赋,在多层次金融市场和服务体系中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李东荣说。
面对目前国内比特币与ICO的市场乱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以及《关于防范各类以ICO名义吸收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的公告,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而另一方面,面对鱼龙混杂对网贷市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也发下了《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征求意见稿、《互联网金融个体网贷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对银行存管质量提出进一步要求。
李东荣在会上表示,要构建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让金融科技的风险看得清、防得住。
他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在当前的形势下,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可以迅速地传导到其他机构和关联行业,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网络风险特征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
金融风险不仅要防,同时还要指引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价值观,建立消费者保护和风险教育体系,让金融科技的客户懂金融、知风险。
李东荣表示,金融科技在增强金融产品供给多样性和多层次性的同时,还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和成本,将大量的长尾人群纳入服务半径,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而在这些长尾人群中,大多数金融知识欠缺、风险意识不足、风险承受能力薄弱,消费者保护和风险教育亟待加强。
李东荣表示,“我们应该通过规范统一的信息披露、合同登记、风险提示等手段,去提高金融科技服务全流程的透明度,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原标题:李东荣:互金不能搞脱离实体经济的所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