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这标志着,此前仅在试点城市推出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向全国开放。
有望撬动数百亿增量保费
历时一年半,个人税优健康险完成了从政策发布、试点到全国推行的全流程。
此前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地区为北京、上海等31个城市。试点以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产品销售件数逐月上升,呈现出一个正向增长的趋势。
具体的政策内容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那么,究竟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医保纳税人和无医保纳税人两类。具体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据了解,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商业健康保险被定义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新型产业,在扶持商业健康保险业发展方面,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而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即将扩至全国,被视为刺激健康保险业买方市场的催化剂。
根据此前有关投行的测算,个人税优健康险保单在产品设计、保障功能以及万能账户结算率等具有一定吸引力。按照全国未来3000万个税纳税人口测算,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的增量保费。
健康险增长空间广阔
个人税优健康险是惠民工程,是介于基本医保和纯商业保险之间的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产品,遵循的是保障为主、合理定价、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的全面铺开,也折射出由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保所构成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初现端倪。
在部分保险公司看来,如果费用管控得当,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基本上能保证微利。“税优健康险是对当前健康险市场的有益补充,预计随着后期流程优化、互联网渠道推动,将会促进这类产品销售的提速。”
从更深远的意义来说,个人税优健康险政策也是商业保险服务医改、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机遇。保险公司看重的,也正是借此“敲门砖”来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健康意识和健康保险消费需求。
有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个人税优健康险政策的优惠力度毕竟还是不够的,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一些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继而会激发他们对非税优类人身险产品、尤其是纯商业健康险的进一步投保需求。所以,整个健康险市场的增长空间广阔,增量规模或超千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