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资产属性较强的保险业来说,资产负债管理、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命运的关键准绳。但从经营理念渐呈激进趋势来看,一些保险机构显然已偏离了良性发展的轨道,难掩资本失实、治理失效、投资失控、营销失信、数据失真之隐患。
面对这些市场乱象,监管部门坚持不回避、不遮掩,并于近期连续推出系列旨在规范行业的监管举措,整治市场乱象将成为新一轮保险监管的主旋律。一方面将从虚假出资、公司治理乱象等八处“动刀”,同时,通过完善“偿二代”监管制度体系等顶层设计强化刚性约束,不断扎紧监管制度的笼子。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得知,目前,监管部门的集中整治路线图已经规划出炉,细至对股东、股权、资本金的穿透性审查。对“偿二代”的完善,也将从修改完善保险公司投资多层嵌套以及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等细处入手。
“亮剑”八大乱象
保监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亮剑”八大乱象:虚假出资、大股东或实控人“一言堂”、违规和激进投资、产品不当创新、销售误导、理赔难、违规套费、数据造假。
这些市场乱象中,有的是已困扰行业多年的陈规陋习,比如销售误导、理赔难、违规套费等;有的则是近年来伴随行业环境改变而滋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虚假出资、大股东或实控人“一言堂”、违规和激进投资等。
这些乱象表面看似独立,但实际上相伴相生。比如,存在虚假注资、违规和激进投资等问题的个别保险公司,往往背后的症结就是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引起的,或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言堂”,导致公司决策机制失衡、失灵。由此来看,要整治这些乱象,必须要集中、联合整治,直接穿透至底层产品、底层股东。公司治理和内控警报要持续拉响。
据了解,保监会具体的整治路线图是:集中整治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资金未真实足额到位或抽逃资本金;集中整治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等。
业内人士建议,在整治上述市场乱象的过程中,一经发现,应考虑顶格处罚。比如,限制其股东权利,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有关当事人、股东应被列入保险业“黑名单”等。同时,对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上位法支持来强化监管措施,应推动保险法的修改完善,尽快以法条形式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