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表示,《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根据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并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编制,主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上海保险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十二五”期间,上海正式向国际保险中心迈进,为“十三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在沪保险总公司55家,位居全国第二;在沪保险中介法人机构数量从2010年末208家增至2015年末215家;11家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汇聚上海。上海保险业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69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25亿元,年均增长率10.09%,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为4.5%和4658.55元, 在全国名列前茅。
对外开放取得突破,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末,上海共有外资保险法人公司28家,数量位居全国之首;2015年船舶险和货运险合计保费收入38.34亿元,占全国船货险保费收入的26.76%,超过香港和新加坡船货险在岸保费收入之和;离岸保险加速发展,2015年保费收入40.23亿元,占全国总数的26.07%。
此外,在监管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发展环境改善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比如,监管创新上,上海保监局配合市政府制定出台保险业“新国十条”《上海实施意见》,推动出台保险业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的“八项意见”和“三项举措”,参与制定自贸区“金改40条”,在全国率先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率先推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监管改革,率先实施自贸区保险机构和高管备案管理改革。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上海保险业发展良好,2016年底,上海保险深度5.57%,比上年提高1.07个百分点,保险密度6319元/人,比2015年增加1660元/人。
根据刚刚发布的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上海将以上海国际保险中心为总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和风险防范不动摇,构建“123456”发展体系:
一个核心目标:就是要建成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
两轮驱动: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风险防范。加强风险防范增加发展的稳定性、持续性和科学性,加大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的动力、结构和质量。
三极联动:始终将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与国家战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保险强国战略实施联动发展。
四大突破: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二是引领改革开放潮流方向,开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新境界;三是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力;四是契合市场深刻变革态势,探索保险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新路径。
五大理念:坚持不懈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瞄准伦敦、新加坡等国际著名金融城市,加快提升上海保险业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
六大体系:就是要基本形成多元化的保险机构体系、多层次的保险市场体系、与现代科技相融合的保险创新体系、纳入上海经济社会整体工作布局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符合国际惯例的保险制度环境体系和科学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六个方面着手推动规划落地。
一是改革开放,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联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自贸试验区新一轮保险开放创新,着眼“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和全球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国际保险中心制度创新和保险机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深化航运保险、再保险和保险资金运用三大支撑,形成保险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新优势,提升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定价权、话语权。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和全球保单分入业务,推动巨灾保险证券化试点,推动由以上海保交所为载体的场内交易市场和各市场主体参与的公司间市场共同构成的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
二是创新驱动,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创新保险机制模式、产品服务和技术手段,激发保险业创新发展动力,加快发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稳步扩大“保价格”、“保收入”农业保险试点,支持保险参与“互联网+”行动。
三是拓展服务,构筑民生保障支撑。积极应对上海深度老龄化,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业健康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推动大病保险从理赔型向管理型转变,开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与长期护理保险匹配的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养老地产示范园区。
四是发挥功用,服务超大城市治理创新。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作用,有效辅助政府职能转变,为智慧城市建设配备保险工具和技术,推动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探索建立与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衔接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涉及公众利益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校园安全领域,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支持开展电梯综合责任保险、医师执业保险、实习安全保险等试点。
五是加强监管,筑牢风险防范底线。依法履行保险监管职责,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营造规范经营环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着力建设现代监管体系,形成市场主体、协会组织、社会公众、监管机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紧盯重大风险严防不懈,构建案件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欺诈风险防范联动机制。
六是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立业,集聚各类保险人才,建设一流保险基础设施,营造向上舆论氛围,为保险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创造环境条件。支持保险信用信息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与联动合作,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人口健康数据应用业务平台建设,推动上海市养老、医疗信息与人身保险综合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加强上海保险社团组织建设,支持发展保险专业硕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