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保监会已于近日向保险机构下发了《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评估标准》”)。《评估标准》主要内容分为基础与环境、控制与流程、模型与工具、绩效考核及管理报告五个部分,分别从制度健全性、遵循有效性两个方面评估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陈秀娟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评估标准》的出台,从制度上完善了行业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树立了统一的资产负债管理行业规范;鼓励在满足基本监管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支持寿险业长期健康发展。
据悉,保监会将会陆续发布一系列制度,并且组织开展行业测试、信息系统搭建和培训工作,计划于今年完成,明年起开始试运行。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评估标准》分为五个部分,其中基础与环境部分,规定资产负债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和人员要求;在控制与流程部分,规定了资产分账户管理、程序流程和数据交互等方面应当满足的监管最低标准。
在模型与工具部分,规定了资产负债管理模型、资产配置模型的输入输出、参数设置、实现功能等要求;在绩效考核部分,要求将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纳入公司考核,鼓励各职能部门设定相关考核指标的权重下限。
此外,管理报告部分则明确了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告路径、频率和主要内容。评估标准的实施促进行业建立相对统一、透明、可比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推动各保险公司加强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协调管理,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在资产负债管理中的沟通协调机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总精算师龚兴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举例说道,“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实行分账户的资产负债管理;产品开发、分红政策制定、万能结算利率确定各个环节均需要考虑资产负债互动的影响,充分考虑产品全生命周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这些规定将精算管理实务与投资管理实务有机结合,在管理决策中联动考虑资产与负债的各类影响因素,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对于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的原因,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一方面,复杂利率环境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投资收益波动加大与负债成本刚性的矛盾突出,保险业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增加;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还不成熟,特别是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治理结构,采取激进经营、激进投资的策略,导致业务快进快出、风险敞口过大以及流动性问题,对监管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也提出了新挑战。
对此,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与配置部总经理陈子扬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保障属性来看,寿险具有独特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其他行业不可替代;从长期属性来看,寿险业资产、负债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长期性,这要求行业必须注重资产负债的长期管理和匹配;从稳健属性来看,保险业要坚持审慎稳健原则,既要防止负债业务竞争上的不计成本,也要防止资金运用上的激进投资;从安全属性来看,寿险经营应把履行对客户的承诺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确保客户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资金运用的安全性。”
上述接近监管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保监会将会依据评估结果,对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例如,对于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好且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强的公司,适当给予资金运用创新试点、产品试点等政策;对于匹配状况差且管理能力不强的公司,采取限制投资比例和投资能力申请,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提高偿付能力要求等监管措施,通过扶优限劣,引导公司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