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险公司2017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相继出炉,截至5月14日,共有159家险企公布了偿付能力报告。其中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全部达标,整体情况好于寿险行业。在寿险公司中,存在两家不及格险企,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偿付能力低于-200%。
根据《证券日报》的统计,有16家寿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高于300%;有23家寿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介于300%到200%;有16家寿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介于200%到150%;有18家寿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50%;有4家寿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10%。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偿付能力就不达标的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在今年偿付能力仍在监管红线之下,其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277%、-205%。新光海航人寿与中法人寿如今的局面或许都与原股东方“另起炉灶”有关。
自2014年海航集团发起成立渤海人寿之后,新光海航人寿陷入经营困境。从新光海航人寿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海航集团的股权转让仍未得到保监会批准,新光海航人寿也未能完成增资。
无独有偶,中法人寿则是因为原股东方中国邮政集团另起炉灶、撤资而导致的业绩停滞,新的招商引资迟迟不到位而导致的偿付能力不足。
事实上,偿付能力低于110%,逼近监管红线的4家寿险公司同样需要引起重视。而这4家险企2016年净利润均呈亏损状态,合计亏损超过30亿元。
其中,瑞泰人寿从去年四季度107.41%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下降为今年一季度为105.33%而去年一至三季度,其综合偿付能力的足率分别为140%、132%、141%。
数据显示,在各家保险公司2016年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SARMRA)分数中,瑞泰人寿在所有寿险公司中垫底,得分仅34.74分,距离行业平均水平相差甚远。按照保监会规则,80分是基准线,一旦低于80分将间接拉低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资本要求将相应提升,最高可增加40%。
此外,在发布了偿付能力报告的74家人身险机构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或持平的险企仅占两成左右。上升的公司包括利安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泰康人寿、君康人寿、信泰人寿、珠江人寿、国华人寿、华夏人寿等,基本持平的公司包括有合众人寿、太保寿险、平安人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