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中国人保由于未按时报送非保险子公司年报,而遭保监会通报。
5月22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未按时报送2016年度非保险子公司年度报告保险公司的通报》,通报显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2016年度非保险子公司年度报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4〕78号)等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保监会报送非保险子公司年度报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2016年度非保险子公司年度报告。
请上述公司认真整改,严肃对待信息报告工作,改进内控机制和审批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于2017年6月5日之前向保监会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