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保险,有人跳脚,声称被保险公司欺骗;有人称赞,感谢保险公司雪中送炭。去年,《钱周刊》收到的投诉、咨询中,保险与理财是最多的两大类。但是交谈中,记者发现,在很多市民日益热衷理财的同时,他们的保险意识却依然略显苍白。理财被他们单纯地理解为钱生钱,对保险也提出了高收益率的要求。甚至,还有市民对手中的保单知之甚少,空守着保单不知道自己能享受哪些收益、保障,更不知道自己的“义务”。签字购买前,或许除了权益,他们更应该了解一下义务与责任,给予合同最基本的尊重。如果连自己签订的合同都一知半解,那契约精神将无从谈起。
日前,在采访中,安邦保险公司提供了他们诚信理赔的案例——上期《“90多岁”老宅不幸遭遇火灾以为只能赔8万,保险公司按条款赔16万》一文。其实,对于诚信理赔,记者最初是不太认同这种提法的。客户购买了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理赔即可。这是非常正常的,是保险合同,是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最基本的契约精神。这种收益是应得的,而不是保险公司的恩赐。
采访之后,记者不得不认同诚信理赔的提法,被保险人对保险知识的贫乏,为这种诚信理赔找到了解释。记者采访时,被保险人张先生早已在1月6日拿到了全部16万元的理赔款。但是,有几点是肯定的,张先生本人不知道他到底买了何种保险,不知道保险会给他带来哪些收益,甚至他都不知道他的保险是怎么买来的。
这些听起来似乎有点荒唐,但却是事实。“我存款时,银行送的。”这是张先生对保险由来的解释。存款,银行正常肯定不会送客户保险,否则有“贴水”高息揽存的嫌疑。事实上,银行也没有送给他保险,他也没有在银行办理存款。对于张先生手上的“共赢”2号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银保产品是如何购买的,这里姑且不论。
诚然,记者也认为“共赢”2号是一款不错的保险产品,收益稳定而且肯定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不考虑上浮10%的因素),此外还享受一定的保障。“共赢”2号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即便不看具体的条款,从名称上也可以大致看出,这是一款财产保险。但张先生签字买回去后,他本人竟然不知道买的什么,不知道这款产品能给他带来怎样的保障、收益。现在,估计他依然不知道,这份保险的保额每年都会更新,即便这次因为事故已经得到了全额理赔,次年保额将会自动恢复,只要保险不到期,他每年都享受16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
张先生的不知道为保险公司不诚信理赔提供了可能,因此,张先生选择了感谢保险公司,这也成就了保险公司的诚信理赔。
类似的不知道,在投诉咨询台发生过很多次。很多市民打电话来咨询他们购买的保险是否合算、有哪些收益、有哪些保障?难道真是无知者无畏,花钱买回来的东西自己竟然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接到这类电话,在帮助读者解读保险条款前,记者几乎都会忍不住问一句:“你不了解,你为什么买啊?你怎么敢买的?”
一些保险条款专业性强、生涩难懂,这一点保险公司员工也认同。但 “保险责任”一栏中记载的被保险人的权益,正常情况下居民还是能看懂的。只是很多人没看,他们宁可相信保险销售人员的推介,相信四邻的口口相传。至今,记者都很想知道,签订一份自己都不知所谓的契约,需要多大的勇气。
在市民与保险公司出现纠纷时,对于当时为什么签名,除了“上当受骗”,难道真的就没有其他原因了?缺乏契约精神便是最基本的一条。扪心自问,到底是“骗子”太狡猾还是自己太随意?
在涉及保险的投诉中,记者有时也会询问投诉者的文化程度,听到这个问题,投诉者一般都能意识到,记者是在问他们为什么不看条款,为什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或许,是他们太看轻了自己签名的能量。
在去年的一起保险投诉中,投诉人以不知情、上当受骗为由,在记者的协调下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结果,尚未出门他便又看中了该保险公司的另一款“收益更高”的产品。不久,他又来了,希望记者出面协调处理新买的“收益更高”的产品。这样的投诉立即让记者明白了自己的渺小。有同事感言:菜场买根葱也不能这么随便啊!
不要太随意,签订一份合同前,请先认识这份合同,请尊重最基本的契约精神。